【靈感來自抗日影片】
他給幾個朋友打電話,朋友們不愿意出來,他只有一人行動。他突然想到小時候看的抗日影片《夜幕下的哈爾濱》:一個中國人在夜幕下往日本占領區的柱子上刷上“還我河山”四字…[詳細][評論]
【石雕上噴該死二字】
他貓著腰,噴了“該死”兩個字,這個字噴在石雕的底座上。石雕是“一個像狗的動物”,看上去張牙舞爪,于是他站起來,把油漆“往狗口里噴”,噴滿了,口里像流血一樣…[詳細][評論]
【受追捧稱不是英雄】
那時候,馮錦華留了一頭濃厚的頭發,戴著大框眼鏡,氣質上仍像一個留學生。網絡上,許多人把他尊崇為“民族英雄”、“中國脊梁”…[詳細][評論]
【等候裁決絕不道歉】 “其實,靖國神社的要求很‘簡單’,就是讓我賠償,賠20.9萬日元,我的那兩個字還挺值錢的。我當時就表示堅決不干,我要是賠償了就意味著我承認錯誤,向靖國神社道歉了。我寧愿接受日本法律的裁決,也不愿意向靖國神社低頭。”…[詳細][評論]
【中國人有抗議權利】
我的行動的本意是為了抗議。抗議一部分政治家、學者無視歷史上屢屢做出傷害被害國家人民感情的行為,同時也抗議美化侵略戰爭的靖國神社…[詳細][評論]
【獲刑10月緩期三年】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對中國公民馮錦華在靖國神社前噴寫抗議標語案作出判決,以“器物損壞”罪名判處馮錦華有期徒刑10個月,緩期3年執行…[詳細][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