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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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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方 |
3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聯名或有關部門 |
接受方 |
人民代表大會 |
提出時間 |
人大開會期間 |
內容范圍 |
在人大及常委會職權范圍內 |
法律性質 |
一經通過具法律效力 |
政協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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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方 |
政協委員個人或聯名或有關黨團 |
接受方 |
人民政協 |
提出時間 |
不限 |
內容范圍 |
不限 |
法律性質 |
意見和建議,無法律效力 |
委員個人或聯名或有關黨團提出—→
提案組(或提案委員會辦公室)初審—→
提案委員會定審—→
交相關承辦單位辦理—→
承辦單位直接向提案人答復,交提案委員會備查—→
提案委員會對承辦單位進行答復審查—→
提案委員會決定是否重新答復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