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有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的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其中,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租金支出,最高可扣除1500元/月。
對于在外打拼,尤其是在北上廣深等地工作租房的年輕人來說,這是適用最廣泛又最實用的一項抵扣了。
但是該辦法實施后,“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這一條規定卻引發了比較尷尬的情況。
前陣子一篇題為《房東跟租客說,你要是申報租房抵扣個稅,房子就不租給你了!》的文章在網上流傳。文章以租房者的口吻稱,房東告訴他,“如果你去申報住房租金抵扣個稅,房子就不租給你了,我寧愿退房租!”房東還算了一筆賬,如果租客拿他的信息去申報個稅抵扣,稅務部門就會通知房東去交稅。最終,租客省了100元,房東卻要多納稅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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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少租客擔心,享受扣除的同時,將租房信息上報,房東需要補繳稅款,可能引發租金上漲。
不過到今天為止,“房租抵扣個稅,租金要大漲”的話題可以終止了。
“個人所得稅”官方APP顯示,房東的個人信息,可以不用填上去。
個人所得稅APP更新:不再強制要求填寫房東信息
今天(20日)“個人所得稅”APP安卓版更新到1.1.3版本,最新版本顯示,在住房租金信息的填寫上,不在強制用戶填寫房東的信息,其中房東的姓名、身份證全部改為“選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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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該APP更新后,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自然人”時,出租人姓名和出租人身份證號碼變為“選填”狀態;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組織”時,出租單位名稱也變為“選填”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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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APP的更新,更有利于減稅政策的落地,也意在打消房東的顧慮,讓租客充分享受個稅租金專項附加扣除帶來的減稅紅利。
國稅總局轉發文章:不會追繳房東租稅
前幾天,國家稅務總局轉載海南日報文章:海南稅務稱房租抵扣個稅可放心申報,不會追繳房東租稅。
針對網絡傳言“租客和房東擔憂因填報房東信息引發追繳個稅”的問題,海南省稅務局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租客可大膽填報個稅專項扣除信息,目前并無追繳房東房租稅費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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