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全島“禁塑”之后,推廣可降解產品是關鍵
日前,海南省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并解讀《海南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實施方案》(簡稱“方案”),宣布海南自今年起分種類逐步推進全面禁塑,2020年底前,全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
海南擬全面“禁塑”,引發廣泛關注。有媒體稱,海南有望成為全國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禁塑”、有效防治“白色污染”的省份。但其實早在2015年1月1日,吉林省就成了全國首個實施省級“禁塑令”的地方。只不過,在“最后一公里”遭遇到了“令行不止”的窘境。
即便如此,海南的全面“禁塑”,仍給人不小的期待:無論是出臺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全生物降解地方標準,還是首推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采用國際普遍實施的押金回收制度,引導驅動一次性塑料標準包裝物回收,著力解決回收體系“最后一公里”的難題,都頗顯“前沿”。
海南在“限塑”變“禁塑”方面大幅邁步,并不突兀:海南海岸線長,又是旅游大省,可長期以來,大量塑料垃圾流入大海,許多都遺留在海洋生物體內,對海南的生態環境顯然造成了嚴峻考驗。
碧海藍天不容“白色污染”的侵襲。2018年,海南被確立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全面禁止在海南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加快推進快遞業綠色包裝應用。”如今出臺明細方案,也算是水到渠成。
海南、吉林先行,其他地方也不容懈怠。盡管從2008年6月起,我國就已開始施行“限塑令”,但從10多年的執行情況看,效果并不能讓人滿意。
究其原因,一方面,一些商家受利益驅使,為招攬顧客,直接提供免費塑料袋,尤其是農貿市場等小商販;另一方面,消費者對塑料制品過度依賴,幾毛錢的收費無法阻擋對塑料袋的熱情。存量難減的同時,一次性塑料用品在外賣、網購、快遞行業被廣泛使用,也讓“限塑令”面臨新的挑戰。
在此情況下,從“限塑”轉向“禁塑”的呼聲越來越高。或許對各地而言,全面禁塑需循序漸進,很難一蹴而就,但在海南等地已率先邁步的前提下,更多地方也可予以“對標”,加以借鑒。
縱觀海南此次出臺的方案,從完善法律法規到建立回收體系再到明確生產責任,不乏亮點之處,而最大的亮點無疑是研發和推廣全生物降解替代產品。這也正中要害——實施“禁塑令”,不是封殺所有塑料制品,而是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但從目前市場情況來看,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的價格明顯偏高,影響了消費者使用的積極性。
也就是說,如果市場能提供“科學有效、經濟合理的替代產品”,如今的一次性塑料用品自然就會被淘汰掉。因此,研發和推廣全生物降解替代產品,加快替代產品的研發、生產和供應,提高生產和供應量,逐步降低銷售價格,無疑是抓住了問題的“牛鼻子”,也可讓更多地方參照。
說到底,“禁塑令”并非管住一個塑料袋那么簡單,背后交織的是城市的戰略定位、民眾的消費觀念以及商家的切實利益,這考驗著政府部門的施政智慧。海南是這樣,其他地方亦如是。也希望海南向“白色污染”全面宣戰后,更多地方能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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