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 吳為)記者今天(5月9日)從北京市人社局獲悉,從7月起,北京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120元調整到2200元。
北京最低工資水平僅次于上海
市人社局發布通知稱,根據《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要求,為保障職工基本生活,經市委、市政府批準,從7月1日起,北京市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工資標準。
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120元調整到2200元,增加8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確定為24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確定為56元/小時。
2018年以來,全國已至少有上海、廣東、北京、江蘇、山東、河南、新疆、四川、江西、廣西、云南、西藏、遼寧等13個省份先后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據人社部官網公布的相關數據顯示,上海、廣東、北京、天津、江蘇、浙江6個省份的最低工資超過了2000元。
近年來,北京市連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2018年從每月2000元調整為2120元,增加120元。此次調整后,北京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2200元)將僅次于上海市,成為全國第二高標準的城市。
最低工資保障線全年24480元
記者從北京市人社局獲悉,目前,按照北京市人社局公布的2018年北京市行業工資指導線,全年最低工資保障線24480元,這較2017年的23120元增加1360元。
2018年北京市行業工資指導線涉及19個行業。北京市人社局介紹,各行業工資指導線為一條曲線,依據各行業中生產經營正常、盈利能力良好的企業年銷售收入、從業人員勞動報酬等數據加工整理而成。
所涉及19個行業包括:食品制造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汽車制造業;房屋建筑業;土木工程建筑業;建筑裝飾業;批發業;百貨零售業;超市零售業;汽車零售業;道路貨物運輸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旅游飯店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物業管理業;出版業。上述行業的企業可以根據行業工資指導線測算本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行業指導線中規定了最低工資保障線,今年為24480元,是按今年9月1日起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2120元/月以及前8個月最低工資標準2000元/月綜合計算的年度水平。按照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今年的最低工資保障線還將有所提高。
據悉,最低工資保障線警戒線根據該行業虧損企業銷售收入中的從業人員勞動報酬含量的平均值設定的。企業銷售收入中的從業人員勞動報酬含量越接近警戒線,企業就越接近虧損。
數據來自人社部官網,截至2019年3月。北京最低工資標準今年7月起上調至2200元。
解讀1
最低工資是否包含社保公積金?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括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
對于此項政策,各地規定不盡一致。記者梳理各地政策發現,多數地方明確包含在內。如四川規定,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也有地方明確表示最低工資不包含社保和公積金,上海市明確,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北京市則明確,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勞動者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應得的加班、加點工資;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還有的地方做了更為明確的規定,如新疆發布了兩種形式的月最低工資標準,一是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四個檔次,即1820元、1620元、1540元、1460元。二是不含“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也分為四個檔次,即1441元、1241元、1161元、1081元。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表示,不包含“五險一金”的最低工資標準,其 “含金量”更高。因為用人單位需要另行支付,對于勞動者來說,拿到手的工資也就更多。
解讀2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依據是什么?
人社部此前發布的《關于做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充分考慮當地經濟形勢發展和企業實際情況,穩慎把握調整節奏,將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改為每兩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浙江、天津、福建、湖南、貴州、甘肅、青海、內蒙古等地距離上次上調即將滿兩年;河北更是即將滿三年。因此,這些地方今年上調概率也較大。
那么,最低工資標準到底是根據什么來制定的?根據此前相關部門的回應或可得到一些參考。
上海人社部門表示,在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主要考慮城鎮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費用支出、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經濟發展水平、企業人工成本、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等因素,統籌兼顧企業承受能力和保障勞動者基本權益,合理確定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
也就是說,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時既要增加職工獲得感,又不能給企業過大壓力。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研究員詹鵬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強調,考慮到企業行為,提高最低工資的主要受益人群是企業生產活動難以用資本替代勞動并且利潤率相對較高的企業的受雇勞動力。最低工資制度會提高一部分勞動者的福利水平,尤其是當受雇勞動力在勞動力市場處于劣勢的情況下,這個意義更強。
解讀3
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怎么辦?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這一標準對企業具有強制約束力。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這也意味著,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上述各項后,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如果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可向“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熱線或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也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用人單位如果違反規定,會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勞動者工資,并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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