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報道稱,繼中國商務部5月底宣布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以后,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近日宣布研究建立“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制度”。
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6月10日報道,受訪學者認為,“美國立法管制中國企業,中國也應該可以立法管制美國企業”。
還有學者指出,“不可靠實體清單”雖然目前只是方向性的反制,還沒有采取具體措施,但具有可觀的威懾作用,因為許多外資科技企業不想失去中國市場和供應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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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稱,中國政府目前還未公布哪些企業或個人被納入“不可靠實體清單”以及被納入清單后會受到怎樣的懲罰。
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江雨分析,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的制度建設,更多是著眼長期的未雨綢繆,為了保障中國現在及日后掌握的核心科技。
有媒體認為,中國建立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制度的目的,是為了防范他國利用中國的技術反過來遏制中國的發展。
也有分析指出,就算沒有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基于中國特殊的經濟模式,中國本來就比美國更能牢牢守住本國的關鍵技術,不會輕易因并購或合資條規等原因流失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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