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甜 吳可仲 北京報道
7月3日上午,百度集團在北京舉辦AI開發(fā)者大會。在會議現(xiàn)場,百度董事長、CEO李彥宏在其個人演講過程中,一位男子上臺,走至李彥宏身旁,從李彥宏頭部傾倒一瓶礦泉水,李彥宏的襯衫隨即被澆濕,并以英文詢問道:“What’s your problem?”該事件成為7月3日中文互聯(lián)網領域熱點事件。
7月3日下午,搜狐集團CEO張朝陽就搜狐即將舉辦無人機影像大賽接受媒體記者群訪,并向《中國經營報(博客,微博)》記者談及對上述熱點事件的看法。
“我覺得,還是要大家注意安全吧,如果倒的不是水該怎么辦?”張朝陽呼吁道。
張朝陽補充表示,如果發(fā)生在他的身上,他可能會在現(xiàn)場迅速地跳到一旁。“挺震驚的。”他說。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對本報記者表示,該男子潑水的行為主要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屬于該法第23條所禁止的“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依法應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趙占領表示,由于潑水行為可能算不上是暴力侮辱人身的行為,因此或比較難被認定構成侮辱罪。“但是肯定構成民事侵權,需要承擔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
關于是否侵犯名譽權,趙占領認為,由于潑水者除潑水舉動外,并未以話語貶損李彥宏,因此李彥宏的名譽權不會受到侵犯。記者注意到,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德恒(廣州)律師事務所黎智鵬也持這種觀點。
同時,黎智鵬提到,從李彥宏的大度行為來看,民事責任屬于“不告不理”,如果李先生不去追究,潑水者也會免于民事責任。“最后,不論出于什么原因,該行為都是違法、侵權行為。不值得網友借勢‘起哄’,更不值得提倡甚至是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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