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袁仁國受賄一案,袁仁國當庭認罪
貴州廣播電視臺
今天上午,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原貴州茅臺(600519)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袁仁國受賄案。
貴州省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4年至2018年,被告人袁仁國利用擔任貴州省茅臺(600519)酒廠副廠長、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獲得茅臺酒經銷權、分戶經銷、增加茅臺酒供應量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袁仁國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辯護意見,袁仁國還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貴陽市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各界群眾及被告人家屬一百多人旁聽了庭審。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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