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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晚間,公司連續發布多份公告,顯露出最近“心事”。子公司被監管;28億可轉債發行之路幾經坎坷,遭監管連環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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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業務被“敲鐘”
據華安證券12月8日披露的其中一份公告顯示,華安證券控股子公司華安期貨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華安期貨”)
在擔任期貨居間人的過程中,管理方面存在缺陷被中國證監會(簡稱“證監會”)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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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安期貨成立于1995年5月,為華安證券的控股子公司,同時也是安徽省首家具備金融期貨經紀結算業務雙重資格的公司。華安證券具有期貨中間介紹業務資格,華安期貨依托母公司華安證券的全國營業網絡開展業務,兩者相輔相成。
2019年上半年,華安期貨實現凈利潤0.51億元,華安證券凈利潤為5.58億元,華安期貨的凈利潤約為華安證券的十分之一。華安期貨對華安證券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但證監會的行政措施,無疑給華安證券敲了一個警鐘。
期貨行業近年發展迅速,并在市場上獲得了認可,但期貨公司合規經營的水平還有待提高。一位行業人士曾對《期貨日報》表示,隨著期貨市場監管體系的日趨完善,未來監管層對居間人展業的約束將會越來越嚴格,那些對居間人存在較強依賴的期貨公司或將受到較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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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億坎坷融資路另外兩份公告則是披露了華安證券欲發行總額不超過28億可轉債的心路歷程。距離華安證券公布28億可轉債發行預案已經過去9個月,如今,終于有了新進展。今年3月份,華安證券公布了一份“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隨后,證監會對此提出一系列反饋意見,要求華安證券就相關問題進行補充、說明。12月8日,華創證券發公告,進一步回復了證監會針對28億可轉債項目提出的反饋意見。什么問題引起了監管層關注?首先,華安證券近年來不止一次被相關部門“關心”,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發債的相關規定?2017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認為華安證券存在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違反保密規定、泄露有關信息的情況,違反了《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等相關規定。向華安證券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單位罰款人民幣33萬元,對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罰款人民幣3.3 萬元。對此,華安證券公告稱,已經根據合肥中心支行的檢查意見,進行整改、升級并完善反洗錢及相關業務。且華安證券方面認為,本次違法行為未產生情節嚴重后果,處罰金額不構成重大行政處罰,不屬于重大違法行為,且已進行整改。此外,據公告顯示,華安證券自上市以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7次收到監管部門和交易所的監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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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安證券公告就上述四個投資方向涉及的子公司發展情況、投資可行性和必要性等分別做了分析、說明。如此看來,已經等待9個月的華安證券距離可轉債發行結果,似乎又近了一步。但前方是否還有別的“困難”?融資不易,且行且珍惜。不過話說回來,投資人賺錢也不易,謹慎一點還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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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近來不太安生華安證券的前身為1991年設立的安徽省證券公司,2001年安徽省證券公司與安徽證券交易中心合并成立華安證券。2016年12月6日,華安證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安徽省國有資本運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安徽國控集團”)為華安證券第一大股東,安徽國資委為其實際控制人。9月12日,華安證券曾發布公告稱,公司第二大股東安徽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將進行股份減持計劃。9月28日,公司再次發布公告稱,安徽國控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擬對公司股份進行減持計劃。短短不到半個月的時間,遭到公司兩大股東減持股份,累計減持總股本2.8%。(詳情點擊“減持”查看具體內容)除此之外,華安證券今年已經2次收到相關部門的監管措施。2019年3月華安證券在數據報送方面存在逾報、錯報、漏報等問題,證監會對其進行通報批評。2019年8月,因華安證券位于上海一營業部的合規管理人員兼任與合規管理職責相沖突的職務,被上海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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