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月27日,財政部在其官方網站發布了2020立法工作安排,但在此次立法安排中,由財政部參與起草的房地產稅法并未見涉及。
來 源丨21世紀經濟報道(ID:jjbd21)
記 者丨宋興國
編 輯丨林虹
2月27日,財政部在其官方網站發布了2020立法工作安排。
財政部表示,將力爭在2020年內完成增值稅法、消費稅法、關稅法、政府采購法(修訂)、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修訂)、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條例的起草工作,及時上報國務院;力爭年內完成財政票據管理辦法(修訂)、政府采購框架協議管理辦法、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修訂)、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修訂)、金融企業財務規則(修訂)等規章項目。
另外,財政部還將積極開展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修訂工作,適時上報國務院;開展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適時發布實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立法安排中,由財政部參與起草的房地產稅法并未見涉及。
2019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烏日圖曾表示,房地產稅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會同財政部組織起草。
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根據此前相關部門透露的信息,房產稅將與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并,形成新的稅種,即各方高度關注的房地產稅。2019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實施便民辦稅繳費十條新舉措的通知》也顯示,將推行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合并申報。
理論上,房地產稅被認為應該是一個完整的稅收體系,其征收對象包括“房產”和“地產”,且涵蓋房地產的“交易”和“持有”等環節。
在我國,涉及房地產的稅種有10項,包括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其中前5項是不動產領域特有的稅種。
其中,在建設環節,主要稅收包括耕地占用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建筑安裝營業稅及附征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和印花稅;在交易環節,銷售方需要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及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在持有環節,則對房產產權所有人征收房產稅。
實際上,從1986年9月國務院正式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起,以房產為征稅對象,房產產權所有人負責繳納的房產稅就一直在我國征收。但該條例同時規定,個人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也有法律界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房地產稅法并不是由財政部單獨起草,主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牽頭起草,按照相關的工作安排,將在本屆人大任期內,即2023年3月之前完成立法工作。
本期編輯 劉巷 李新(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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