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期豐巢快件箱超時收費問題引發社會持續關注。
對此,5月13日,中國消費者表示:設立在小區內為消費者提供的智能快件箱服務,應當納入小區物業服務業務范圍,合理保管期限內不應單獨收取服務費用。
那么,這個“合理保管期限”該多長呢?網友們觀點不一。
來源丨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包雨朦、陳歆磊 、申俊涵、卜羽勤、實習生 劉潔)、公開信息、中國青年報等
近期,豐巢快件箱超時收費問題引發持續關注。今天,中消協就此發聲,話題登上熱搜。
前段時間,順豐控股(002352,股吧)子公司豐巢智能柜宣布將對快遞保管收取延期費用:
普通用戶可以免費保管包裹12小時,超時后每12小時收取0.5元。如不愿付費,可辦理會員,月卡每月5元,季卡每季12元。
這一舉措引發市場討論,并使順豐、豐巢陷入輿論漩渦。
5月6日,杭州東新園小區直接停用了快遞柜,目前,杭州、上海已經有上百個小區準備暫停豐巢快遞柜。緊接著,《上海中環花苑小區致豐巢公司的公開信》被網友大量轉發,關于順豐快遞柜收費的合理性問題得到廣泛討論。
剛剛,中消協就豐巢超時收費發聲:
合理保管期限內不應單獨收費
關于快遞箱延期收費的問題,5月13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在其官方微信號上表示:
設立在小區內為消費者提供的智能快件箱服務,應當納入小區物業服務業務范圍,合理保管期限內不應單獨收取服務費用,并妥善做好保管期外的服務銜接。
對于確有需要超期限使用智能快件箱服務的,其收費標準的確定宜參照公共服務價格管理方式確定,而不能簡單通過市場化機制解決。
具有小區公共服務屬性
中消協認為,智能快件箱服務是快遞行業服務環節的細化和延伸,一定程度上滿足了消費者對快遞服務的多樣化、個性化消費需求。智能快件箱在服務差異性、服務互動性等方面,彌補了成建制小區依據普遍服務標準設立的投遞箱的不足,但其設置是以消耗小區公共資源為代價,為越來越多小區消費者服務,因而具有小區公共服務屬性。
原有投遞箱升級改造作為“新基建”項目
中消協指出,智能快件箱服務涉及小區物業、智能快件箱運營者、快遞公司、電商平臺以及業主委員會、小區消費者等多方利益主體,需強化綜合監管、共同治理,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小區物業及智能快件箱運營者、快遞企業、電商平臺等經營者通過智能快件箱為消費者提供相關服務前,應當一對一明確告知消費者免費保管期限以及服務收費標準等與消費者利益相關事項,并得到消費者同意。
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對于涉及小區消費者利益事項,要暢通利益表達渠道,充分聽取消費者意見,保障消費者監督權、建議權。對于違反郵政管理、物業服務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侵害小區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正當利益的,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制止和查處。
中消協在文章中建議,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消費者需求,既要滿足消費者對普遍服務提出的更高質量要求,又要適應消費者差異化、個性化服務需要,適當延伸或擴大公共服務領域和范圍,提高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標準,將小區原有投遞箱智能化升級改造作為“新基建”項目,納入公共消費范疇,努力服務廣大消費者美好生活需要。
合理保管期限該多長?
網友觀點不一
對于快遞柜的“合理保管期限”,不少人表示豐巢之所以鬧這么大,主要原因在于12小時的免費保管期太苛刻了:
不少人也支持24小時:
不過也有人反對,這件事為什么要讓消費者讓步?
也有人表示,最大的問題在于消費者沒有選擇的權利,快遞都能送上門,誰還使用豐巢呢?
多地要求投快遞箱前應征得用戶同意
據南都報道,5月11日,廣東省郵政管理局向記者表示,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征得收件人同意。
據廣東省郵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依據2019年10月1日施行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合同約定的名址提供投遞服務。寄件人交寄物品時指定智能快件箱作為投遞地址的除外。
5月11日,上海市消保委也就豐巢超時收費一事作出回應,強調“快遞公司將快件放入快遞柜,都應征得消費者的明確同意。”這一點同樣出現在江蘇、浙江等郵政管理部門的回應中。福建省消費者協會還指出,未經收件人同意就存入快遞柜而產生的費用,應由快遞公司自行承擔。
南財快評:豐巢收費爭議,如何促使社會、企業和個人實現三贏?
占據國內智能配送柜市場絕大多數份額的豐巢最近因為漲價處于風口浪尖。
杭州、上海等城市的部分小區開始停用豐巢,雙方的口水戰此起彼伏。
歸納來看,輿論關注的焦點有三個:
一、漲價是否違約;
二、12小時的免費期是否太短;
三、顧客“被使用”豐巢是否合理。
這三個問題性質不盡相同。
第一個是個法律問題,和物業怎么簽的合同就應該怎么做,從雙方的表態來看,合同中未限制能否收費應是事實,如有爭端自有司法部門釋疑。
第二和第三個問題其實是同一性質,都是個市場問題,商家有權決定產品的設計,那么消費者應該也有權利決定是否購買,而這恰恰是問題的關鍵。
豐巢漲價的邏輯很好理解,其核心就在于現有模式在當前市場環境下無法盈利。豐巢已經連年虧損,而且虧損是連年加大。據燃財經的報道,2019年豐巢虧損7.81億元,而2020年的一季度達到2.45億元。虧損的原因是兩方面的。
首先,現有電商市場的現狀使得豐巢的盈利空間極小。對電商平臺而言,價格越低越好。因此它們極力打壓價格,一方面對商家壓價,另一方面就是壓低物流成本。快遞小哥一單大概掙1塊錢,如果放到豐巢,就要分走3到4毛錢。也就是說,從利潤最大化的角度,快遞小哥為了多送幾單愿意分一部分給豐巢,但是這也決定了豐巢議價的天花板是很低的。其次,豐巢這種模式是純重資產運營。固定成本投入很大,還要給物業一定的入場費。兩個因素疊加,盈利可能遙遙無期,漲價成為必然的選擇。
但是漲價是否可行,豐巢未必能自行做主。
理論上說,只要與物業或者業委會的合同沒有限制豐巢的經營模式,那么豐巢就可以漲價。如果它的價格消費者不接受,那么消費者可以不用。如果在未被告知的前提下被動使用還需要付費,消費者可以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照此“劇本”演繹,最后可能是兩個結果:
第一,電商平臺和物流公司結盟,在購買條款上強加放入快遞柜的選項,這固然會引起消費者一定程度的反彈,但是也許最終不得不接受;
第二,如果消費者就是不買單,那么豐巢無法盈利,退出市場。很顯然,這些都談不上雙贏。
既然純市場化的道路不太好走,那引入部分非市場化的因素,也許會為這個困局提供一把鑰匙。從最基本的角度來看,政府相關部門或可以成為買賣雙方爭端的裁決者——事實上,最近兩天已有多個省份的行政主管部門對此發聲,基本態度都是明確界定了快遞配送應有的標準,在入柜之前應明確告知收件人。但是,這仍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為有時收件人還是沒有選擇權。這次的爭端之所以成立,其前提是類似豐巢這樣的企業所提供的服務確實被社會所需要,對于個人客戶來說,豐巢未必是剛需,但是對電商、物流行業而言,豐巢一定是剛需。
當前的疫情,也許能為解決這個問題提供一種思路。疫情期間,非接觸式送貨成為唯一選擇。事實上,這種模式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最后一公里的物流成本,對于政府目前大力發展的“在線新經濟”也有很大的促進作用。而且隨著疫情可能長期存在,消費者的習慣也在逐漸調整和適應。
在此背景下,相關部門應對這一問題時可以站得更高。智能快遞柜這一類的非接觸投遞設施或許可以定性為公共設施,類似充電樁。
這樣一來,這就不是一個單純的市場問題,而是政府應該積極參與的公共服務問題。換言之,快遞柜從一個自由市場轉變為政府規范的市場,和水電氣以及出租車行業一樣。
政府的規范可以表現在兩個方面。
首先是對公共設施的規范。也就是說,什么地方必須配備該設施。這種規范直接從行政手段解決了入場費的問題,并且提高了市場占有率,從而降低成本。當然,這一類市場往往有準入的限制,政府可以通過招投標來選定商家參與,一定程度上也促進了市場的競爭。
其次是對價格的規范。這也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方面政府或者行業協會可以參與快遞柜公司與電商平臺的協調,以合理分配物流部分的價值收入。另外,政府也能必要時出手,合理平抑快遞柜公司的收費,降低消費者損失。而且,這也能為促進在線經濟的發展培育更好氛圍,最終使得社會、公司和個人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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