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5月19日電 近日,頭盔價格上漲引發社會關注。19日,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于頭盔漲價進行了回應。
頭盔需求上漲
據悉,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自2020年6月1日起“依法查糾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以及騎車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行為”。
有關研究結果表明,當事故發生時,騎行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起到緩沖、減震的保護作用,可使受傷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頭盔頭部損傷率是戴頭盔的2.5倍,致命傷不戴頭盔是戴頭盔的1.5倍。據悉,涉電動自行車死亡交通事故中絕大多數未戴頭盔!
5月15日,《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已由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明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否則將處警告或最高50元罰款。
同日,浙江省通過了《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或搭載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交管部門將對其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頭盔需求在短期內集中爆發,價格也迅速上漲。國金證券(600109,股吧)研報指出,頭盔企業日常產量2000個就屬于大廠,通常不會有很大設備投入和產能冗余。按“一盔一帶”新政要求估算,新增頭盔需求缺口將超過2億個。
此外,5月19日,中新經緯客戶端在某電商平臺看到,一款價格現為178元的頭盔,有買家在5月14日時表示自己是60元買入的。另一款售價138元的頭盔,5月14日的入手價也為30元左右。
兩地監管部門嚴查價格違法
對于頭盔貨源緊張、價格大幅上漲的情況,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9日發布《價格政策提醒告誡函》,對南通市頭盔生產、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告誡稱,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應當自覺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不得價外加價、捆綁銷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違背消費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務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限制生產銷售數量,分割市場,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此外,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頭盔價格監管力度,及時受理群眾價格投訴舉報,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對查實存在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的,將依法予以處罰;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據河北新聞網報道,近日,有網友反映“河北省電動車頭盔漲價 根本買不到”的問題。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回復稱,頭盔屬于價格放開商品,屬于市場調節價。如發現價格違法行為,將嚴厲查處。(中新經緯APP)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和訊網無關。和訊網站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