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侯潤芳)國家統計局近期公布的數據顯示,4月份,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為6.0%,比3月份上升0.1個百分點。疫情之下,如何看待和發揮失業保險制度?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在一份提案中表示,長期以來,我國失業保險制度存在三個頑疾。應打破常規,讓所有失業人員都有失業金。還應盡快修訂《失業保險條例》,改革失業保險制度,應放寬失業農民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限制。
鄭秉文在提案中表示,我國失業保險制度建立于1999年,長期以來存在三個頑疾:一是“失業受益率”(領取失業金人數占失業人數比例)太低。例如,2018年調查失業率是4.9%,失業人數是2130萬人,但年末領取失業金的人數只有223萬人,僅占失業人數的10%。220萬左右已經成為一個奇怪的“常數”——2009年是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最嚴重的一年,那年末領取失業金的人數僅為235萬。二是“參保受益率”(領取失業金人數占參保人比例)持續下滑。2004年“參保受益率”是4.0%(年末領取失業金人數是420萬,參保人數是1.05億),到2018年降到1.1%(領取失業金人數223萬,參保人數是2億),15年間領取失業金人數減少了近1倍,而參保繳費的人數增加了1倍。三是失業保險基金規模越來越大。失業保險制度里交錢的人越來越多,領錢的人越來越少,于是,失業保險基金逐年增加,2004年基金累計余額僅為400億元,到2018年增加到5800億元,15年里增加了15倍,這個數字還是在2006年以來不斷增加就業培訓和穩崗補貼等各種名目的支出范圍、2015年以來連續5年降費之后的結果,否則,基金余額還要更大。
對此,鄭秉文建議,應打破常規,讓所有失業人員都有失業金。在他看來,經濟是有周期性的,建立失業保險制度的目的是為了應對經濟周期,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的正常增長曲線本應是一條波浪型的,經濟景氣時呈上升趨勢,衰退時呈下降趨勢。例如,2009年美國將以往六、七年積累的失業保險基金全部支付給失業者,還向財政借錢。但中國失業保險基金結余量的增長是一條永遠向右上方攀升的直線,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就是一個明證,這是很不正常的。今年4月份城鎮調查失業率是6%,失業人數大約2600萬,未來幾個月有可能迎來高峰,是考驗失業保險制度的關鍵時刻。
“在很多國家全民發放現金做法的啟發下,我建議,應打破常規,失業金發放范圍要打破兩三百萬人那個‘常數’,向全國所有失業人員發放失業金,不惜把‘所有子彈’都打出去,甚至不惜讓5800億元失業保險金清零,讓失業保險的作用回歸‘本源’。”鄭秉文說,即使這樣,失業保險也不會傷筋動骨,失業保險月均制度收入100億元,一年就能恢復起來。
此外,鄭秉文還建議,應盡快修訂《失業保險條例》,改革失業保險制度。
據悉,《失業保險條例》的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早在2017年12月就已經完成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至今沒有公布修訂版。對此,鄭秉文建議,長期看,修訂《失業保險條例》才是改革的根本,其重點主要有兩方面:一是提高制度瞄準度。參加進來的群體基本都是不失業的群體,而很多失業風險高的群體和企業卻沒有覆蓋進來。二是完善制度設計。目前《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領取失業金條件十分嚴苛,地方反映十分強烈。例如,“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這一限定條件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引發了一些難以回避的現實問題:現實中有大量“被辭職”的現象,很多企業常以減薪、調崗等方式,逼迫勞動者主動辭職,這么做既規避了規模裁員的制約,又可以規避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勞動者也不愿意在其個人檔案中記錄下被辭退的情形,導致大量勞動者享受不到應有的失業保障。更為急迫的是,應放寬失業農民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限制。
記者 侯潤芳 編輯 孫勇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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