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李明珠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發布《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這是對2019年2月18日國務院印發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銜接。其中對于大灣區的特色金融業態發展,比如綠色金融、科技金融等重點進行闡述。
接受采訪的多位專家表示,通過大灣區的創新機制和獨特地位利用海外資金更好地服務實體和科創企業,需要系列配套政策完善,才能真正落地。
《意見》特別強調,要加快大灣區特色金融業態的發展,但就科技金融方向而言,業內專家表示,金融科技嫁接金融服務目前尚未有固定模式去追尋,需要在不同場景進行不斷嘗試,而大灣區的科技金融、綠色金融也在探索過程中。但總體而言,缺乏一個具體的路線圖,給政府和金融機構來執行。
對于多元化國際化的跨境科創投融資的建立和真正發揮作用,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吳海峰表示,關鍵問題在于需要體系化的配套措施一并出臺。
吳海峰分析,境外股權投資到國內首先面臨資金結算的不便利,國外資金進入境內投資的通道是很有限的,科創型投資需要社會基金的支持,境內的科創投資基金相較海外而言還不是很強,想引入海外資金做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但如何投資缺乏具體的細則。
他強調,私募股權基金天然需要有杠桿,放大資金效應,但他們進入境內之后在國內沒有募資的資格,希望找國內資金做LP,缺乏合作渠道,變成完全自己掏腰包,QDLP放開以后可以通過香港讓錢進入,有了牌照以后能像境內的私募股權機構一樣募資,投向自身擅長的領域,大灣區的試點是非常領先的,有利于緩解科技型企業直接對接海外私募基金的困境。
紅杉資本全球執行合伙人沈南鵬也在兩會期間建議,大灣區需要一個有差異性科創貢獻的香港,香港在高教創新科技方面擁有顯著優勢,在具體操作層面上,需要進一步開放內地科研課題給香港科研人員,推動中央地方各級科研經費跨境便利使用;推動知識產權兩地互認,統籌跨境科創企業大灣區認定標準,促進香港科研與大灣區產業互動等重大關鍵性問題。
一家內地背景的金融機構香港子公司也在近幾年大力引入香港國際基金,發展自身的直投業務,該公司在去年成立一只科創類的基金,參與了深圳幾家比較大型人工智能行業企業的投資。相關負責人表示,就算深圳的科技企業對接香港的私募基金通道很難,外資直接做股權投資之前并不是非常鼓勵,做戰略投資也有比較高的風險,以純自有資金投資,外資也不愿意進行,他們算是比較有優勢,但也面臨退出時的各種復雜問題。
“這樣的情況比較普遍,”吳海峰告訴記者,“比如對賭失敗如果面臨股權換債權,在私募股權的環境下記賬方法沒有公允價值如何進行;如果投資以后公司上市了,稅收的問題怎么處理?通過外資在海外或香港上市,上市以后融資錢怎么進來?這些都是需要金融機構在實踐中進一步做探索,通過LP的開放,金融投資公司開放,QDLP開放之后形成雙貨幣池,從而達到為了讓海外資金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支持國內的高科技企業發展的目的。”
《意見》在“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部分也做出了相應安排。吳海峰告訴記者,綠色金融是一個嶄新的金融體系,把環境成本和社會成本也計入衡量財務投資的標準,目前西方走在前面有話語權,我們希望建立中國綠色金融的標準,把人口、環境、損耗等各項因素都考慮到,建立自己的話語權。
中證鵬元評級研究發展部高慧珂認為,綠色金融標準的不統一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綠色金融市場的發展。在大灣區內構建統一的綠色金融相關標準,同時努力縮窄內地與國際綠色金融標準的差距,逐步向國際標準接軌,才能進一步吸引國際投資者。香港金融市場發達,市場體系成熟,尤其是投資主體多元化,包括綠色投資理念較強的境外資本,這正彌補了內地市場投資者綠色理念較弱的短處。因此,大灣區企業、廣東金融機構應充分利用香港平臺進行融資,吸引更多的境外綠色投資者,支持大灣區綠色發展。借鑒當前境內企業、金融機構在香港發行綠色債券的成功經驗。
(本系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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