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有富辦法,窮有窮辦法,關鍵還是要看地方對教師工資保障的重視態度。
▲微信公眾號截圖。
剛剛過去的9月10日是第36個教師節,如何為教師減負、加薪成為熱議話題。而在浙江金華,當地媒體近日公開披露教師收入已超公務員,有的地方教師年終獎超過9萬元。據金華市教育局消息:“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這一規定,金華市已基本落實。
2018年,國務院發布《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首次提出教師工資不低于公務員工資,此后又連續發布多份文件,要求3年之內實現這一目標。
就現狀看,各地的落實差異是比較大的,最極端的如前幾天被國務院通報批評的大方縣拖欠、克扣教師工資現象。而金華多地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已高于公務員,則讓人看到了“優等生”的另一種表現,這讓人欣慰。
必須承認,不同地方的教師工資水平落差,與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的差異息息相關。但要注意的是,所謂“教師平均工資不得低于公務員平均工資”,它是以當地為標準的,而并非全國統一。
也就是說,同等財力狀況下,一個地方的教師工資和公務員工資分配,主要還是取決于地方在教育投入和教師工資保障上的意愿。
像大方縣的案例中,教師工資遭遇各種克扣,并且在國家三令五申的情況下,去年教師工資與當地公務員工資的差額還繼續擴大,其實更多還是考驗地方在保障教師工資待遇上的主觀作為。
從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高的金華,到相對落后的大方,它們在教師工資保障上的財力差異是非常現實的,但富有富辦法,窮有窮辦法,關鍵還是要看地方對教師工資保障的重視態度。
有一個細節值得注意,即便是在金華市內部,每個區縣對教師工資的保障也并非完全一致,像有的地方也是到2018年才開始補齊2017年教師與公務員年終獎金的差額。
它再次揭示出一個道理,教師工資水平保障,尤其是實現“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這一目標,與地方經濟發展水平并不存在必然的關系。
富裕的地方,也要重視教師工資保障,才能實現這一目標;而對于不那么富裕的地方,則更要有意識地保障“再窮不能窮教師”,拿財力和發展水平來做擋箭牌是說不過去的。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不少地方已不再只滿足于“教師工資不得低于公務員工資”這一底線要求。如果說此前深圳年薪30萬招聘教師,或是相對特別的案例,那么像金華、杭州等地,教師工資事實上已超公務員,甚至把“教師工資高于公務員工資”作為明確要求,這對一些經濟發展相對較好的地區來說,是有借鑒意義的,也有利于全社會形成重視教師權益保障的積極氛圍。
在這一點上,完全可以鼓勵“先富帶動后富”,具備客觀條件的地方,就應該讓教師有更體面的收入。
當然,那些相對不那么發達的地區,則要無條件實現“底線”目標。近些年,我們看到不少有關教師工資保障的反面案例,它們需要被監督和糾偏。
但在另一角度,那些在保障教師工資待遇上做得好的地方,到底有哪些經驗,克服了哪些困難,其實同樣值得剖析和學習。
如永康市從2018年開始教師年終獎金參照公務員標準執行;義烏每年拿出15%的土地出讓金,專門用于教育項目;杭州提出,建立健全教師績效工資調整與公務員收入分配政策調整聯動機制,各區、縣(市)政府出臺公務員獎金政策時,必須同時間、同幅度考慮中小學教師的工資水平。這些硬性機制,其實具有普遍的參照意義。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已明確要求,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水平不低于公務員,在今年底以前必須完成。這對那些仍未達標的地方來說,時間已經不多了。盡快補齊欠賬,并建立和完善教師待遇保障的長效機制,不妨向做得好的地方多多學習——經濟發展水平的差距短期內無法改變,但對教師權益保障的重視態度卻應該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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