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王晨婷)在成立兩周年之際,北京互聯網法院于近日出臺了《關于為促進北京數字經濟創新發展提供有力互聯網司法服務和法治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充分發揮互聯網司法職能作用,促進北京數字經濟創新發展、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數字經濟的發展顯然要求我們的法律法規體系、行政司法執法體系等等,都要做出一種全方位的與時俱進的調整。北京互聯網法院出臺的意見,事實上也是彰顯了我們的政府對于時代變革的一種敏銳性和響應度!敝醒胴斀洿髮W數字經濟融合創新發展中心主任陳端告訴記者。
在完善互聯網司法在線訴訟機制上,《意見》提出,健全全流程在線訴訟模式,為當事人提供便利訴訟途徑。依托電子訴訟平臺、移動微法院,當事人從起訴、調解、立案、庭審,到上訴、查閱卷宗、執行,全部可以在線完成,降低當事人維權成本。
發揮小額速裁審理優勢,推行要素化裁判文書,提升簡單知識產權糾紛審理效率和案件周轉速度,有效推動簡案快審,充分發揮電子訴訟的便民性和效率優勢。
此外,發揮司法裁判規則引領作用,堅持鼓勵創新和包容審慎原則,合理確定新經濟新業態主體的法律責任,為數字經濟發展創造積極條件。進一步樹立平等保護理念,維護規則公平、權利公平、機會公平,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意見》明確,注重體現損害賠償梯度化和差異化保護,重視知識產權市場價值,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和救濟力度,有效保護和鼓勵互聯網創新。通過司法裁判、類案審判指引等明確網絡環境下新類型知識產權的權利屬性、保護范圍,對新型創作成果的法律屬性及時予以確定,維持保護創作者熱情,加強數字版權保護。
依法妥善審理網絡交易糾紛,支持互聯網平臺型龍頭企業延伸服務鏈條,保障發揮電子商務保供穩產重要作用,積極引導和規范電商經濟健康發展;通過司法裁判明確用戶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商業使用規則及邊界,督促、引導互聯網企業合法合規收集使用數據,依法加強數據安全、個人信息安全保護,規范網絡平臺經營行為,努力在產業健康發展與個人信息保護的動態平衡中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提出要積極開展冬奧會相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專題調研,加大對體育賽事領域涉奧運標識、會歌、吉祥物和賽事轉播等典型案件的研判,加強冬奧會知識產權保護。立足國際形勢變化,探索互聯網糾紛涉外管轄規則,做好涉外互聯網糾紛案件審理工作,保護中國公民與企業域外合法權益。
陳端認為:“數字經濟的立法在全球范圍內來看,也是處于探索過程中。不光涉及到簡單經濟層面,也是代表了價值指向的含義。比如公共利益和個人隱私權的邊界等。如何建立更開放透明的一整套的數據流轉體系,其實是很浩大的工程。我國的數字經濟創新是走在世界前列的,那么立法上的探索,是為國際社會面向數字文明的變革提供一種經驗上的參考。從另外一種意義上說,是參與數字文明時代的規則體系的再造,這也是中國深化在下一輪全球治理過程中的影響力的一個重要的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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