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北京養老市場的新生事物,快速擴張的養老服務驛站急需明確的規則來引導、規范。10月26日,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社區養老服務驛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結束意見征集。北京商報記者從多家企業處了解到了行業內對于該《辦法》的一些看法和建議,并獨家拿到了此前兩版征求意見稿草案。據知情人士透露,草案在擬定過程中,具有明顯的市場導向特征,包括為養老驛站經營“負面清單”等,都可以看出,對于養老驛站這個行業,政府一方面劃定了清晰的權責范圍,一方面正在更多地為市場設定更靈活的操作空間。可以預見,隨著未來該政策的出臺,將會有越來越多的社會資本、品牌企業進軍這一養老新業態。
厘清“市場化”邊界
目前,北京已累計建成運營養老服務驛站超過1000家,一個新興的業態正在養老行業中“躥紅”,亟待相關部門的規范和引導。
在本次市民政局發布的征求意見稿中,驛站的責任片區有了明確的“定義”。征求意見稿擬規定,每所驛站的責任片區所覆蓋的最高人口規模不超過2萬人,或老年人口不超過8000人。
征求意見稿為北京的養老服務驛站首設“負面清單”制度,包括:嚴禁驛站運營方違規倒賣、出租、出售、轉讓驛站經營權;嚴禁驛站運營方無正當理由連續一個月以上不開展服務;嚴禁驛站運營方開展虛假宣傳保健功能,開展未經審查發布保健食品廣告以及發布虛假保健食品廣告,以各種方式欺詐銷售保健食品,或為其他經營主體推銷活動提供支持等。
在調查過程中,多位養老驛站連鎖企業負責人都表示,不論是劃分責任片區還是明確“負面清單”都能看出,北京對于驛站的管理,正在不斷強化市場化的思路。優護萬家養老服務集團副總經理婁冉表示,“負面清單”將養老驛站的服務項目進一步進行了梳理,“此前本市出臺的政策更多的是列舉養老驛站的服務項目,供給端在此基礎上進行服務。但此次征求意見稿更多的是明確了禁止的行為,方向變化還是十分明顯的”。
有參與征求意見稿草案擬定過程的知情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本次正式披露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此前的版本而言,在經營內容和邊界上給了服務商更充分的自由發揮空間,“在此前不止一版的草案中,除了對驛站的禁止性行為作出規定外,還設置了‘責任清單’,明確驛站為責任片區內的基本養老服務對象提供清單式的基本養老服務相關內容”。
強化連鎖經營模式
“對于養老企業來說,征求意見稿中的一個亮點就是多次提及對于驛站連鎖化、標準化的支持。”有養老企業相關負責人表示,比如在承接資質上對連鎖經營的傾斜,還有“各區要參照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模式,發揮街道(鄉鎮)對居家養老服務的統籌作用,支持驛站連鎖品牌運營”相關內容等,都是有非常明確指向性的引導規則,相信如果《辦法》順利出臺,將會有越來越多的品牌企業承接驛站,北京養老驛站行業也會加速平臺化。
其實,相關部門鼓勵支持養老驛站、養老機構連鎖運營已非首次。“以前的政策更多的是被動性的,如養老驛站開展連鎖運營的話,相關部門會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但從此次征求意見稿可以看到,鼓勵連鎖的力度正在不斷提升。”婁冉稱。
根據征求意見稿,驛站運營主體應必備條件中,擬實現具有五年及以上養老服務機構運營管理經驗,屬地養老照料中心的法人優先;連鎖運營養老服務機構5家以上,連鎖運營機構中具有三星級及以上的機構法人優先。
北京龍振養老服務中心理事長張玉提出,連鎖化運營能在一定程度上攤薄企業的運營成本,實現集團內資源優化配置,“連鎖化程度越高,驛站在人員方面資源就越有共享的空間,如周邊老年人有居家服務需求,可派出驛站內專門負責這一模塊的‘專業小分隊’,在合理距離內服務有相應需求的老年人,不必在每個養老驛站內均設置專門員工,節約了人力成本。另外,在與第三方合作時,大型連鎖企業的信譽度也更好些”。
上述負責人坦言,此前北京確實有相當一部分驛站存在小、散、差的情況,《辦法》出臺后,這類僵尸型驛站將逐漸被市場淘汰,而經營情況相對較好、有經驗的品牌企業則能承接更多站點。
挖潛企業“想象空間”
從按菜單“點服務”到用“負面清單”規定禁止性行為,在業內看來,征求意見稿給了老年人及涉老企業更多的想象空間。“征求意見稿進一步釋放了服務商的活力。未來,驛站可以在基礎要求之上,更多地根據附近老年人的需求去自由組合‘服務包’,盡可能滿足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張玉稱。
婁冉提到,近年來老年人的消費需求不斷變化,他們對于娛樂、休閑等非傳統服務項目的重視程度也在不斷上升,驛站除了提供具體服務,還需為老年人營造一個可社交、日常休閑的場所,滿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北京宏源麗家養老服務有限公司總裁汪曉紅則表示,近期企業旗下驛站主要服務的老年人們,對陪同就醫、康復護理等服務的需求不斷增加,就此公司將內部的照護師資源進行調配,派至驛站及照料中心,為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
“整體來看,征求意見稿釋放出了一個明確的信號,即:未來驛站除了不能觸碰‘負面清單’這條紅線外,是有著很大的自由發揮空間的,所謂法無禁止皆可為,這種形式的規定將刺激供給端形成更多創新的經營模式。”上述知情人士表示,與此同時,此前有一些由小、散單向服務轉型而來的驛站,比如由家政服務點、小餐桌,即使通過掛牌驛站拿到了一些政策支持,只要未來提供的服務無法滿足責任片區老年人的需求、不夠市場化,將會被加速淘汰出局。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見稿還提出,擬在各區民政局建立驛站運營商退出后建設補貼資金追繳機制,領取建設補貼資金的驛站運營服務未滿五年的,退出時應按未滿年限每年20%的比例追繳建設補貼資金。對此,有養老驛站相關負責人提出,按照以往經驗,單次的建設補貼只發放給首次進入的服務商。“其實驛站的功能一定程度上也受裝修環境、硬件設施等的影響。一旦有服務商撤出,為滿足周邊老年人需求,還會有新的服務商進入,未來隨著政策實施,希望在這類規定上能進行進一步細化。”上述負責人建議稱。
北京商報記者 蔣夢惟 楊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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