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深圳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將于明年1月1日實施后對未成年人全面禁酒。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對不能出示身份證件的,不得向其出售酒精飲料。違反該規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責令改正,并處3萬元罰款。
本文來源:和訊網網絡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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