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螞蟻集團A+H兩地上市申購被熱捧備受關注,同時引發監管層對于金融科技創新時代的監管大探討。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日前召開專題會議,強調當前金融科技與金融創新快速發展,必須處理好金融發展、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的關系:既要鼓勵創新、弘揚企業家精神,也要加強監管,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有效防范風險,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
互聯網時代的金融行業發展注定與傳統時期大有不同,主要特征是產品和業務邊界模糊,近年興起的一波又一波金融創新業態無不如此。因為金融行業準入門檻較高且監管嚴格,故以金融創新為名的業態一般不承認自己的金融企業,雖然從事的業務乃實質性的金融活動,且以信貸為主。前者有數年前盛極一時的P2P(網貸平臺),聲稱自己只是信息服務中介;螞蟻則在申請上市之前火速將名稱“螞蟻金服”改為“螞蟻科技”,同樣自稱是科技公司。
然而,并不能改變這些企業從事金融活動的本質,如P2P主要是通過吸收公眾資金,再放貸給企業或個人,只不過這一過程都是互聯網上實現,后來接二連三的惡性事件也證明,只要平臺一倒,一損俱損,公安機關的認定也基本都是非法集資,投資人獲統一的賠償,根本不是所謂的“信息中介”?梢哉f,P2P等業態最終爆發一連串的風險事件,與從事金融活動而沒有相應的監管有一定的關系。
從螞蟻集團的業務構成來看,收入來源也主要與金融活動相關。招股書顯示,數金科技平臺營收是主要收入來源,今年上半年占比為63.4%,包括微貸、理財和保險三部分。可以看出,螞蟻占比最重的業務是與銀行主業相同的信貸,加上支付、商家服務費、理財,則與金融機構業務高度重疊。很明顯,這就是一家從事金融活動的金融服務企業。
換言之,包括螞蟻在內的金融科技企業,只要從事金融活動,特別是以金融服務為主業,必須滿足特定資質要求,堅持持牌經營原則,嚴格準入和業務監督管理。如果互聯網企業大量開展金融業務,但卻宣稱自己是科技公司或信息平臺,不僅是逃避監管,更容易無序擴張,造成風險隱患;同時對于按照嚴格監管流程的傳統金融行業而言,也不利于公平競爭。
因此,面對互聯網時代日新月異的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層應嚴格市場準入,全面推行功能監管。從準入角度講,需堅持金融持牌經營原則;監管則需要采取穿透式,根據金融科技業務特征,按照相關業務類別進行監管,實現監管全覆蓋,避免監管空白。
具體而言,監管層應堅持一致性原則,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只要從事相同的金融業務,就要接受同樣的監管,以維護公平競爭、防止監管套利。通過立法、制定補充細則等手段,延伸和擴充現有監管法規體系,將目標企業納入到已有的法律框架和監管體系,如從事信貸業務的企業,務必遵循巴塞爾協議,滿足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充足率等要求;同時順應時勢發展監管科技,提升風險識別、防范與處置能力,如發展大數據和人工智能分析技術等,提升數據信息處理能力及風險識別能力,實現即時、動態監管和全方位監管。
應該說,互聯網時代金融科技的發展與創新給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于新興金融業態尤其是大型互聯網企業進入金融領域,監管層應本著一視同仁對待金融活動的原則,將實質性從事金融業務的企業納入監管,防范相關企業以“科技”“平臺”等為名監管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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