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杜卿卿
在《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下稱《意見》)正式發布“滿月”之際,證監會召開貫徹落實動員部署會,對證監會系統扎實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工作進行深入動員、全面部署。
證監會表示,要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作為上市公司監管的重要目標,全面落實《意見》各項要求,細化任務分工,抓緊制定完善一批制度規則,推進解決一批重點問題,處置化解一批公司風險,確保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工作“既見聲勢、更見實效”。
證監會稱,將全面啟動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督促公司自查、整改,完善公司治理規則體系。
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對多元化退市提出明確要求,表示將“充分調動相關方面和地方積極性,重點推動重整一批、重組一批、主動退一批,促進存量上市公司風險有序出清”。
把好“入口”,暢通“出口”
截至11月10日,滬深兩市上市公司已達4088家,總市值超過77萬億。
“以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為抓手,不斷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證監會稱,將轉變監管理念,堅持信息披露監管與公司治理監管“雙輪驅動”。
具體而言,將全面啟動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督促公司自查、整改,完善公司治理規則體系,強化公司治理底線要求,健全公司治理長效機制。同時,結合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推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提高質量。
除存量公司外,從源頭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更有系統性效果。證監會再強調稱,將把好“入口關”,為市場引入源頭活水。
證監會要求,滬深交易所要關口前移,堅守板塊定位,在上市推廣、審核等各環節,承擔起監管責任;會機關要加快職能轉變,重點做好規則制定、統籌協調、審核監督、發行監管等工作;派出機構要發揮屬地優勢,嚴格監管要求,做好輔導驗收和現場檢查。
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是“十四五”提出的最新要求。
暢通“出口關”,促進存量上市公司風險有序出清,也是提高上市公司整體質量的必須舉措。
證監會表示,要貫徹落實關于退市制度改革的部署和《意見》要求,嚴格退市監管,完善退市標準,簡化退市程序。
其中,要求交易所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各派出機構與地方政府加強協作,堅決打擊各類惡意規避退市行為,嚴肅處置通過煽動纏訪鬧訪等方式對抗監管的行為。拓寬多元化退出渠道,充分調動相關方面和地方積極性,重點推動重整一批、重組一批、主動退一批,促進存量上市公司風險有序出清。
督促“真整改”,落實“零容忍”
針對上市公司存在的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問題,證監會表示,按照《意見》提出的“分類處置”原則,對上市公司給時間,督促真整改。
除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外,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是另一大隱患。證監會此次也強調,要堅持久久為功,持續壓降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股票質押風險化解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效,但后續處置仍具有艱巨性、長期性、復雜性和反復性。”證監會提出,要繼續堅持控增量、化存量的原則,協調推動場內外市場一致性監管,打好質押風險化解攻堅戰的“下半場”。
“深入貫徹國務院金融委要求,圍繞健全證券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嚴厲查處大案要案、健全民事賠償制度等任務,加強與相關部委的溝通協調,細化工作舉措,抓緊落實落地。”證監會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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