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出臺,拉開了資產管理行業轉型發展的序幕。此后,銀行理財、證券期貨資管、保險資管等配套細則相繼落地,基本形成了我國百萬億級資產管理市場的監管制度和規則體系。在資管新規和配套細則的指導下,同類資產管理業務監管標準逐漸得到統一,剛性兌付被有序打破,金融風險得到有效防控,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進一步增強。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資產管理機構接受投資者委托,對受托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金融即資金的融通,是連接投資和融資的工具,其核心是金融資產的形成、定價與風險處置。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是金融機構,在我國,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都是典型的金融機構。根據投資方和融資方是否發生直接關系,金融業務可分為間接金融和直接金融。商業銀行的存貸款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吸收公眾存款和發放貸款,屬于典型的間接金融業務;商業銀行的理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投資者委托,按照與投資者事先約定的投資策略、風險承擔和收益分配方式,對受托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商業銀行的理財業務是典型的資產管理業務,屬于直接金融業務。根據服務對象的不同,直接金融業務可分為為投資者服務的資產管理業務,以及為融資者服務的投資銀行業務等。間接金融業務的監管以資本充足率和流動性管理為核心,重點在于監管金融機構的資本能否抵御可能面臨的個體風險和系統性風險,目的在于保護存款人利益;直接金融業務的監管以信息披露、防欺詐為核心,重點在于監管金融機構是否履行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受托人義務,目的在于保護投資者利益。
資產管理業務最早發源于西方,以美國、英國、日本、中國香港為代表的部分發達國家和地區經過不斷探索,形成了相對完善的監管體系和行業生態。1997年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發布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拉開了我國資產管理行業發展的序幕。2002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自此開啟了多種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的資產管理市場發展進程。2012年《證券投資基金法》的修訂,使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獲得了合法參與資產管理市場的地位,從而最終形成了目前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機構共同參與的資產管理市場格局。這些機構共同推動了中國“大資管”市場的壯大和發展,資產管理業務規模由2012年底的19.99萬億元迅速發展到2017年的111.58萬億元(未扣除重復計算),超過當年GDP的總額。2017年也是資產管理規模最大的年份,隨后有序減小,2019年底時,其規模為94.64萬億元。
中國資產管理市場之所以能夠迅猛發展,一是實體經濟強勁融資需求的拉動,二是金融機構自身謀求發展、修復資產負債表和獲取利潤的推動。資產管理市場在服務實體經濟融資、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由于直接融資渠道不暢和監管分割等問題,出現了直接融資間接化、投資業務融資化、私募產品公募化、市場主體行政化等現象,這些現象造成了金融機構運作的不規范和扭曲,從而埋下了金融風險的隱患。這些隱患大部分聚集在銀行等金融機構體系內,如果聽之任之,就會發酵成系統性風險,并隨時可能從內部爆發或由外部事件引發,其后果是我們無法承受的。因此,我們一定要及時、主動、穩妥地規范業務,主動排雷,防控風險,這既是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決策要求,也是資管新規出臺的背景和目的。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準確把握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時代潮流和國際大勢,從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歷史維度出發,以開放促改革、以開放促發展、以開放促創新,加快推進建設開放型經濟強國,由此我國對外開放逐漸邁上了新臺階。2019年7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發布了金融業對外開放的11條措施,內容包括允許境外資產管理機構與中資銀行或保險公司的子公司合資設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財公司,允許境外金融機構投資設立或參股養老金管理公司,將原定于2021年取消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的時點提前到2020年等。這些措施釋放了一個有自信、有進取心的傳統金融大國向現代化金融強國邁進的強烈信號。主動開放的良好意愿需要有配套的政策基礎和市場環境來承載,由于我國資產管理市場尚處于轉型與規范發展的探索階段,境外機構在進入中國市場時面臨著來自政策和市場環境兩方面的挑戰。在政策層面,境外機構對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等方面存有一定顧慮,并且在監管標準、配套細則、資本金要求、風險資本與風險準備金概念、資產管理和財富管理業務邊界等方面存在一些疑惑;在環境方面,境外機構面臨著境內外市場生態差異較大、同業競爭以及理財公司定位不明確等市場方面的問題。因此,在更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大背景下,厘清中外資產管理業務的內涵與理念,借鑒境外資產管理業務成熟的監管規則,并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加以吸收和優化,是當前中國資產管理市場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應當思考和探索的話題。
在此背景下,由我牽頭,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和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聯合組織開展的研究課題正式啟動。課題組專家來自國內知名高校、研究機構和金融機構等,通過對國內銀行、證券、保險、信托、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六個行業開展資產管理業務的歷史脈絡進行梳理,對照美國、英國、日本、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資產管理市場發展與監管政策變化軌跡,梳理出我國資產管理市場的主要問題,并提出了完善我國資產管理市場監管體系的相關建議。
我們認為,在資產管理業務中,資金從投資者出發,通過資產管理機構,投向底層的各類標的,從而形成了資本要素。資產管理業務在滿足社會大眾對財富管理保值增值需求的同時,也滿足了實體經濟不同層次的融資需求,進而推動了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在全球化時代,由于國家間經濟和金融交往日益密切,所以人民幣資本項目下擴大開放是大勢所趨,資本最終會選擇制度高地,風險則會留在制度洼地,大國競爭的決勝點就是制度。全球資產管理業務的發展趨勢對中國的資產管理業務回歸本源和創新發展提供了借鑒和指引。深化資產管理業務監管制度改革,建設現代化的資產管理業務體系,應當成為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切入點和發力點。我們應當優化影子銀行治理方案,堅持新老劃斷,實現平穩過渡;同時要深化監管“放管服”改革,切實防范風險,釋放市場活力;通過完善市場環境,加強基礎性制度建設,補齊各項短板,全力推動中國的資產管理業務邁向現代化,使資產管理業務成為我國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尤其是資本市場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
本書成稿時,我國已從新冠肺炎疫情的陰影下走出來,但全球仍處于疫情快速蔓延和二次暴發的高峰期。美國、歐洲等國家和地區的資本市場出現了多年罕見的暴跌和波動,美國等國家的股市數次出現熔斷。美聯儲在將利率快速降低到零附近的同時釋放大量流動性,而美元指數卻一度創出新高。這一方面說明包括美國在內的全球投資者對“世界貨幣”仍有較強的信心,另一方面也說明我國深化資本市場改革、建設金融強國仍然任重道遠。我們要認真審視、認真總結、認真對照、認真改進,在改革開放中建設金融強國。
資管新規出臺已逾兩年,過渡期也順應延長,新的《證券法》已經修訂并生效。新修訂的《證券法》將資產管理產品納入證券范圍,授權國務院按《證券法》的原則制定其發行和交易管理辦法,此舉為在證券的基礎上規范資產管理市場和統一監管創造了有利條件。當前我國資本市場改革和資產管理業務規范轉型到了攻堅克難的關鍵時刻,我們應當順應經濟高速發展向高質量發展轉變的大趨勢,以對外開放為契機,抓住新《證券法》實施的歷史機遇,堅持資管新規的核心精神,充分利用過渡期的剩余時間,補齊制度短板,夯實制度基礎,轉變監管理念,劃清市場與監管的邊界,正確處理機構監管與功能監管的關系,規范牌照管制,解除金融壓抑,疏通直接融資尤其是股權融資渠道,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規范程度,全力推動中國的資產管理業務邁向現代化,為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我國成為現代化全球金融強國做出貢獻!(摘自《資管大時代》中信出版(300788,股吧)集團2020年1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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