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陜西黃陵縣法院回應“女子忍40年家暴訴訟離婚被駁回”一事。審判該案的法官稱,經庭前調查,女子自述的“非打即罵”在正常的夫妻矛盾范圍內,警方處也無家暴報警記錄,沒有證據能證明女子曾遭丈夫家暴。
此外,雙方子女也表達了希望父母繼續在一起生活的愿望。依照婚姻法相關規定,從關愛老人角度出發,法院才駁回女子的離婚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后,女子表示不上訴。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