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紅塔證券)因四項違規被云南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在證監會官網披露。
12月21日,云南證監局發布《關于對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顯示,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四項違規行為:
“一、廉潔從業內部控制相關制度不完善,未覆蓋結算、交割業務種類、環節!都t塔證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辦法》未對廉潔從業作出規定;《紅塔證券問責工作管理辦法》未覆蓋結算、交割業務種類、環節。”
“二、公司董事會未制定廉潔從業管理目標!
“三、在員工離職辦理流程中,未對其廉潔從業情況予以考察評估!
“四、公司未對股東方開展廉潔從業的輔導和宣傳工作。”
云南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規定》(證監會第 145 號令)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和第十三條的規定。按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規定》(證監會第 145 號令)第十八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你公司應認真學習中國證監會監管規定,采取措施加強廉潔從業管理,認真落實監管要求,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向我局提交針對上述違規行為的書面整改報告!
公開資料顯示,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31日,于2019年7月5日在上交所上市。
其實,今年以來,紅塔證券曾多次違規被查處。
今年9月,中國證券業協會(簡稱中證協)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對象限制名單公告(2020年第7號)》,顯示,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營賬戶于2020年9月8日起至2021年3月7日被列入了限制名單。
另外,今年6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于對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紅塔證券在開展債券交易業務存在三個問題:一是信息系統化監控不到位,公司風控系統未設置關聯交易額度風控閾值,資管業務通過手工臺賬審核回購利率偏離情況;二是債券投資交易人員薪酬遞延制度不符合監管要求;三是債券交易詢價活動留痕不到位。
(文中圖片來源:證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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