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黑龍江省紀委監委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明水縣委原書記洪非違規收受禮金等問題。
通報稱,2013年至2020年4月,洪非在擔任明水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期間,借節日、提職、其母及祖父去世之機,收受28名下屬及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共計110萬元,其中黨的十九大后收受26萬元。洪非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9月,洪非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洪非1974年11月生,黑龍江海倫人,199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1994年7月,他參加工作就進入海倫市政府辦公室擔任秘書、文教組長,后長期任職綏化地委政研室、綏化市政府辦,2005年任綏化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2009年任綏化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常務副書記。
2011年11月,洪非調任明水縣委副書記,兼任統戰部部長、明水縣直屬機關工委書記。2014年任縣長,2018年11月任縣委書記,至今年5月10日被查。
今年9月,“雙開”通報稱,經查,洪非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并偽造、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結算、補償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稱,洪非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宗旨意識,目無黨紀國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為政不清,為官不廉,與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形象,嚴重破壞所任職地區政治生態。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乃至黨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違法,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洪非在落馬一個月后,6月16日,他的前任縣委書記,綏化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路百勝也被查了。
洪非簡歷
洪非,男,漢族,1974年11月生,黑龍江海倫人,1994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1994.07—1998.03 海倫市政府辦公室秘書、文教組長(其間:1995.09—1997.12哈爾濱師范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98.03—1999.11 綏化地委政研室副科級研究員(1999.09—2002.07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9.11—2000.07 綏化地委政研室正科級研究員
2000.07—2004.01 綏化市政府辦公室綜合科科長
2004.01—2005.07 綏化市政府辦公室助理調研員
2005.07—2009.11 綏化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2006.09—2010.06吉林大學經濟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學位班學習)
2009.11—2011.11 綏化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常務副書記
2011.11—2011.12 明水縣委副書記
2011.12—2014.01 明水縣委副書記、統戰部部長、明水縣直屬機關工委書記
2014.01—2018.11 明水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8.11—2020.07 明水縣委書記
2020年5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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