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1月2日電 北京市公安局網站公告,為推進戶政管理理念和機制創新,積極回應百姓的期待要求,解決暫不具備市內遷移條件的本市戶籍人員落戶問題,北京市公安局制定了《關于在戶籍派出所設立“公共戶”的工作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公開征集意見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9日。
北京市公安局指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派出所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工作規范(試行)》等相關政策規范,按照隨父隨母自愿登記的原則,為新生兒申報出生登記;以合法穩定住所、親屬關系為基礎,辦理家庭戶登記遷移;對無合法落戶地址人員,以工作單位及人才集體戶為登記形式。在戶籍派出所建立“公共戶”是對現有戶口登記形式的有益補充, 是解決當前我市戶口登記突出問題的有效途徑,符合群眾對戶籍管理政策的期盼。
北京市公安局表示,在遵循現有戶籍管理政策規范的基礎上,參考社會各界對北京市戶籍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分別從設立范圍、落戶條件、辦理程序、日常管理四方面進行了規范,在現有法規政策基礎上突出了三個方面的創新點:一是設立范圍。目前北京市集體戶口類型主要有單位集體戶、學生集體戶、人才中心集體戶等,“公共戶”比照集體戶的管理形式設立,是以各戶籍派出所為落戶地址,由戶籍派出所直接落實日常管理工作。
二是管理對象。“公共戶”入戶人員,為本人和直系親屬名下均無符合落戶條件的合法產權住房,無法辦理市內戶口遷移,又因賣房、離婚、離職等必須從現戶口所在地遷出的本市戶籍人員。
三是強制措施。根據“公共戶”臨時代管戶口的特性,實行“雙向強制遷移”的管理措施。一方面,公安戶籍派出所以年度為單位對“公共戶”進行清理,對具備市內戶口遷移條件的戶內人員動員其遷出,對拒不配合的,依據當事人承諾,實行強制遷移。另一方面,對于房屋所有權已發生轉移,房屋權利人強烈要求原戶內人員遷出,對拒不遷出或者無法通知的,可根據房屋權利人申請,直接將其戶口遷至“公共戶”。
北京市公安局稱,有關部門將對各方意見持續跟蹤,及時匯總,逐條研究。征求意見結束后,將結合公眾意見對《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適時發布實施。(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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