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最后一天,云南白藥(000538,股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云南白藥)完成了最后的減持,即清倉其所持有的紅塔證券的全部股份。值得注意的是,在云南白藥減持后階段,紅塔證券再有一名股東披露了減持計劃。
一名股東兩個多月完成清倉 至少套現8.25億元
近日,紅塔證券披露《關于股東減持股份的結果公告》,顯示,云南白藥自 20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 式減持了公司股份 44,037,983 股,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了公司股份 3,075,700股,累計減持了公司股份 47,113,683 股,占公司股本總數的 1.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并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南白藥未持有公司股份。即實際僅歷時兩個多月,紅塔證券已被云南白藥“清倉”。
公開資料顯示,本次減持計劃實施前,云南白藥持有紅塔證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47,113,683股,占紅塔證券總股本比例為 1.30%,股份來源為紅塔證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已于 2020 年 7 月 6 日起上市流通。
(來源:巨潮資訊網)
巨潮資訊網顯示,云南白藥此次實際減持從2020年10月26日開始,分五次減持。即10月26日、11月25日、12月2日、12月31日、12月31日分別減持7,704,886股、15,851,925股、13,917,836股、6,563,336股、3,075,700股,累計減持47,113,683 股。根據交易價格,云南白藥減持上述紅塔證券累計47113683股,至少套現了8.25億元。
(來源:巨潮資訊網)
對此減持原因,根據紅塔證券2020年7月7日披露的《股東減持股份計劃公告》,云南白藥因自身資金需求,擬自 20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 月 23 日期間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不超過 47,113,683 股。
年末股東“爭相”減持:另有一名股東發布減持計劃
值得注意的是,在云南白藥進行最后減持階段,紅塔證券另一股東亦發布了減持計劃。
12月7日紅塔證券披露的《股東減持股份計劃公告》顯示,云南省工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云南工投”)因自身資金需求,擬自 2020 年 12 月 14日至 2021 年 3 月 14 日期間通過競價交易方式減持股份不超過 11,000,000 股(1100萬股),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0.30%,減持價格根據市場價格確定。
(來源:巨潮資訊網)
該公告顯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云南工投持有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紅塔證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166,550,267 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 4.58%,前述股份來源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0 年 7 月 6 日起上市流通。
據巨潮資訊網,截至2020年9月30日,云南省工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紅塔證券前十大股東之一,排名第七。
需要注意的是,截至上述公告日,云南工投自紅塔證券上市以來未減持過紅塔證券股份,此次為其第一次計劃減持紅塔證券股份。
股價下半年整體下滑 全年存在多次違規被監管查處
除了被股東“爭相”減持外,紅塔證券在2020年下半年的股價整體呈現下滑。
根據巨潮資訊網,2020年7月1日當天紅塔證券收盤價為19.36元/股,2020年12月31日紅塔證券收盤價為18.59元/股,按收盤價來算,紅塔證券在2020年下半年股價整體下滑3.98%。
(來源:巨潮資訊網)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對于紅塔證券而言,可謂“禍不單行”。除了股東減持,下半年股價下滑,還多次違規被監管查處。
2020年9月,中國證券業協會(簡稱中證協)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對象限制名單公告(2020年第7號)》,顯示,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營賬戶于2020年9月8日起至2021年3月7日被列入了限制名單。
中證協表示,為規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及其配售對象的網下詢價與申購行為,根據《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的規定,我會決定對在科創板“賽科希德”新股發行項目網下申購過程中,存在違反《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第十五條、十六條規定的股票配售對象列入限制名單。
(來源:中國證券業協會)
根據《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第十五條規定,網下投資者及相關工作人員在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時,不得存在下列行為:(一)使用他人賬戶報價;(二)同一配售對象使用多個賬戶報價;(三)投資者之間協商報價;(四)與發行人或承銷商串通報價;(五)委托他人報價;(六)利用內幕信息、未公開信息報價;(七)無真實申購意圖進行人情報價;(八)故意壓低或抬高價格;(九)沒有嚴格履行報價評估和決策程序、未能審慎報價;(十)無定價依據、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理性報價;(十一)未合理確定擬申購數量,擬申購金額超過配售對象總資產或資金規模;(十二)接受發行人、主承銷商以及其他利益相關方提供的財務資助、補償、回扣等;(十三)其他不獨立、不客觀、不誠信、不廉潔的情形。
根據《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第十五條規定,網下投資者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報價后,不得存在下列行為:(一)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或未足額申購;(二)獲配后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及經紀傭金;(三)網上網下同時申購;(四)獲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關承諾;(五)其他影響發行秩序的情形。
賽科希德披露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顯示,本次發行的網下申購工作已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T 日)結束。經核查確認,《發行公告》披露的 308 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 4,820 個有效報價配售對象按照《發行公告》的要求進行了網下申購,網下有效申購數量 2,718,540 萬股。有 1 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 1 個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即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營賬戶未按照《發行公告》的要求進行網下申購。
(來源:巨潮資訊網)
根據《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第十八條第一則規定,網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一個自然年度內出現本細則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情形一次的,協會將出現上述違規情形的配售對象列入首發股票配售對象限制名單(以下簡稱限制名單)六個月。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配售對象不得參與科創板及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
另外,同年6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于對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紅塔證券在開展債券交易業務存在三個問題:一是信息系統化監控不到位,公司風控系統未設置關聯交易額度風控閾值,資管業務通過手工臺賬審核回購利率偏離情況;二是債券投資交易人員薪酬遞延制度不符合監管要求;三是債券交易詢價活動留痕不到位。
(來源:中國證監會)
中國證監會表示,上述情況違反了《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于規范債券市場參與者債券交易的通知〉》(銀發〔2017〕302號)第二條等規定,“反映出你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缺陷”。
按照《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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