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皇庭集團同日兩次被列為被執行人。而此前,皇庭集團還因借款合同糾紛被強制執行。
根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今年1月6日,深圳市皇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皇庭集團)接連兩次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分別為76490746、225511571。
(來源: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值得注意的是,皇庭集團此前因借款合同糾紛而被強制執行。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的《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江育樹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顯示,申請執行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與被執行人江育樹、周啟珍、惠州大亞灣皇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集團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2018)粵0304民初4358號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由于被執行人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強制被執行人償付人民幣6056428.8元及利息等,本院于2019年3月18日依法立案執行。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已履行完畢,申請執行人申請結案”,上述裁判書顯示。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公開資料顯示,皇庭集團100%控股皇庭國際第二大股東即深圳市皇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90%控股皇庭國際第一大股東即深圳市皇庭產業控股有限公司。與此同時,皇庭國際董事長鄭康豪持有皇庭集團79.92%股份。
(來源:深圳市市場監管管理局)
(來源:巨潮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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