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2月20日電 最高法20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央行有關負責人介紹,2020年全年,銀行保險調解組織成功化解金融糾紛共計10.42萬件,幫助消費者實現經濟利益133.75億元。
發布會上,有提問稱: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在推動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建立訴調對接方面有何經驗做法?成效如何?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副局長馬紹剛指出,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共同召開“全國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推進會”,聯合印發《關于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并發布金融糾紛多元化解十大典型案例,正式建立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2020年8月,人民銀行推動指導下的中國金融消費糾紛調解網與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實現“總對總”系統對接,建立起金融糾紛在線訴調對接機制。同時,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因地制宜推動構建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各省(市)、自治區均出臺了相關實施方案,指導建立金融糾紛調解組織292家。
馬紹剛介紹,此外,人民銀行積極指導各地金融糾紛調解組織妥善化解金融消費糾紛,特別是疫情發生以來,積極推廣在線調解新模式,依托中國金融消費糾紛調解網等網上平臺提供調解服務,高效及時化解糾紛。2020年,各金融糾紛調解組織通過線上方式調解的糾紛近萬件。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一級巡視員羅青進一步介紹,一直以來,銀保監會高度重視、推進銀行業保險業糾紛調解和訴調對接機制建設。2012年,原保監會就與最高人民法院開展了建立保險糾紛訴調對接機制的試點工作,并于2016年聯合發布文件,將保險糾紛訴調對接機制在全國范圍內推廣。2014年,原銀監會開始設立銀行業糾紛調解組織,建立起銀行業糾紛調解機制。2018年4月銀保監會成立后,進一步整合調解力量,加大工作力度,推進銀行業保險業調解工作快速發展。2019年11月20日,銀保監會與最高法、人行聯合下發了《關于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
羅青稱,目前,已有30個銀保監局與當地法院、人行分支機構聯合制定了實施意見;有22個銀保監局與當地法院、司法廳(局)等機構建立了聯動機制;有14個銀保監局指導調解組織與地市級及以下法院簽訂協議,明確訴調對接工作程序;北京、上海、浙江、貴州等地的調解組織與當地法院互設調解室,實現“訴調一站式”處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調解公信力。
數據顯示,2020年,銀行業新設調解機構42家,總數為164家,覆蓋4個直轄市和138個地市(州、盟);保險業新設調解機構49家,總數為488家,覆蓋4個直轄市和309個地市(州、盟)。專兼職調解員達到1萬4千余人。2020年全年,調解組織成功化解糾紛共計10.42萬件,幫助消費者實現經濟利益133.75億元。其中,與最高人民法院合力推進訴調對接機制建設,在該機制下成功化解糾紛4.65萬件,涉及金額78.50億元。
同時,會同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研究制定了在線訴調對接機制建設方案,目前,已有28個銀保監局轄區的138家調解組織開展了線上調解,調解成功2.30萬件,涉及金額30.96億元。
羅青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加大調解供給力度,提升調解組織的中立性和調解工作規范化水平,完善在線調解和訴調對接機制,加強調解員培訓和管理,督促銀行保險機構積極參與調解,推動銀行業保險業糾紛調解和訴調對接機制再上新臺階。(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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