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已于3月1日啟動,并將持續至6月30日。根據規定,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實行“多退少補”原則。
什么是年度匯算?
通俗來說,就是以“年”為單位,計算一下過去一個納稅年度內(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們的總收入(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減去6萬元免征額,再減去稅前扣除項目后,對照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繳納的總稅費,最后再減去我們已經預繳的稅款,就能算出是應退還是應補稅額了。
用公式表示年度匯算即: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對應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年度稅率表如下↓↓
公式中,綜合所得收入額、“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必須是2020年度內實際發生的收入和支出。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也必須是2020年度內符合條件的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可在個稅年度匯算時補報
納稅人有子女教育、繼續教育、贍養老人、房貸、租房、大病支出等6項支出的,可在稅前收入中扣除(房租和房貸二選一)。如果此前忘記申報,在年度匯算時還可以補報,并且這是最后的減稅機會了。
其中大病支出只能在年度匯算時申報,如果在過去一個納稅年度里本人、配偶或子女在發生過醫療費用支出,且扣除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三類人免除個稅匯算清繳,不用補稅
第一類人: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人;
第二類人: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人;
第三類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人。
如果你要補繳,務必在6月30日之前完成繳費
能退“多退”固然好,畢竟也是一筆“意外之財”了(盡管也是自己的錢,但也算見到回頭錢兒了),但如果結果顯示你需要補繳,就不能中斷進程了,哪怕湊錢也得在規定的時間里完成補繳,更不要認為不申報就不用補稅,因為辦理年度匯算是你的義務。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
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也就是說,年度匯算申報后,如果你需要補稅,必須要在6月30日前完成補繳,否則將面臨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個稅年度匯算申報操作
納稅人可選擇下列三種辦理方式:
自己辦——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單位辦——由單位代為辦理;
請人辦——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對于自己辦的,進入個人所得稅App→點擊【個人中心】-【登錄/注冊】憑注冊的手機號碼/證件號碼作為賬號進行登錄。
綁定銀行卡,點擊【個人中心】-【銀行卡】,點擊【添加】功能進行綁卡,后續用綁定的銀行卡完成繳稅或退稅。
個稅年度自行申報有兩種方式:
簡易申報(辦理時間截止5月31日)
標準申報(辦理時間截止6月30日)
簡易申報適用于:
上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稅款。
操作:
App首頁點擊「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進入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申報頁面,如果滿足簡易申報條件,系統自動進入簡易申報流程,按步驟核對信息,提交申報即可。
標準申報適用于:
上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稅款。
操作:
App首頁點擊「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進入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申報頁面→選擇填報方式,建議選擇「使用申報數據進行填報」,也可以是「自行填寫」→彈出勾選「我已知曉并同意」,點擊「進入申報」→按操作步驟填寫或確認相關信息→提交申報。
已經有網友紛紛曬出了自己的匯算記錄,有退了一禮拜外賣錢的,也有退了1萬多的;有一頓操作猛如虎,一看退稅為0的;還有一群小伙伴就比較慘了,不僅沒得退,還得補交大幾百,甚至幾千幾萬的。
已經完成申報的財蜜們,你是多退?少補?還是不退不補?
還未安裝她理財APP的新財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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