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3月16日報道,當地時間15日,華為首席財務官(CFO)孟晚舟的法律團隊尋求加拿大法院采用更多證據,以反駁美國政府向孟晚舟扣上的涉嫌欺詐罪名。孟晚舟法律團隊表示,這是團隊在這方面做出的最后一次嘗試。
據報道,孟晚舟的辯護律師弗蘭克·阿達里奧(Frank Addario)在法庭上提出了新證據,他表示,華為一名會計師的宣誓證詞將能證明,在尋求引渡孟晚舟的文件中,美國對據稱匯豐銀行所承擔的風險進行了虛假陳述,美國關于此案的記錄“明顯不可靠”。
加拿大檢察官羅伯特·弗雷特(Robert Frater)對此表示,美國關于此案的記錄并未認為匯豐銀行實際發生了損失,而且美國在說明該銀行可面臨的風險時,并無需證明該銀行已經受到了財務損失。
路透社介紹,孟晚舟法律團隊的另一個類似主張幾天前剛被法庭駁回。3月12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副首席法官希瑟·霍爾姆斯(Heather Holmes)做出裁決,駁回孟晚舟法律團隊要求法庭采用華為員工證詞的請求。法官霍爾姆斯不采用這一證據的理由是,華為員工的證詞與美國的有關指控相矛盾,而且他堅持認為,這一請求更適合在審判階段提出,而不是在目前的引渡聽證階段。
路透社指出,從3月17日開始,法庭將召開聽證會,討論加拿大和美國當局在訊問和逮捕孟晚舟的初期是否存在違法行為。孟晚舟的律師認為,這些行為應該能證明對孟晚舟的引渡是無效的。有關這些指控的證人證言已經在2020年12月提供。聽證會定于5月結束,但雙方都有可能提出上訴,這意味著此案可能會繼續拖上好幾年。
3月15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主持例行記者會。有記者提問,據報道,12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庭法官做出裁決,駁回孟晚舟在引渡案中采用華為員工證詞的請求。理由是,該法官認為華為員工的證詞與美國的有關指控相矛盾。菲律賓外長洛欽13日發推特稱:“為什么法官可以選擇被告想做的辯護和能提供的證詞?”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事實早已證明,孟晚舟事件就是一起徹頭徹尾的政治事件。我們敦促加方立即糾正錯誤,釋放孟晚舟女士,并切實保證她的正當合法權益。”趙立堅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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