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社會普遍關注氣候變化,認為發展綠色金融是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途徑。2016年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人民銀行在建立健全國內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的基礎上,主動運籌,通過G20(二十國集團)等一系列多雙邊場合,加強綠色金融發展經驗交流,發起或參與多個綠色金融國際合作機制,積極推動全球綠色金融發展議程。
一、利用2016年任G20主席國契機,引領形成綠色金融全球共識
首次將綠色金融引入G20議題。為發揮好G20對全球經濟治理的引領作用、提升我負責任大國的形象,在2016年我國任G20輪值主席國期間,人民銀行提議,將綠色金融作為全新議題納入G20討論,并發起成立了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研究小組由人民銀行和英格蘭銀行共同主持,聯合國環境署擔任秘書處。研究小組的主要任務是識別綠色金融發展所面臨的體制和市場障礙,提升金融體系動員私人部門綠色投資的能力。2016~2018年,研究小組連續三年完成《G20綠色金融綜合報告》,有關政策建議納入G20峰會成果,推動形成發展綠色金融的國際共識。
2019年G20取消研究小組,人民銀行積極推動G20延續綠色金融共識。在人民銀行等方積極推動下,2019年成果文件《G20高質量基礎設施投資原則》納入了鼓勵運用綠色金融工具的表述,2019~2020年G20峰會宣言均肯定了可持續金融對全球經濟增長和穩定的重要作用。2021年G20主席國意大利重視可持續金融發展,已提出將可持續金融作為2021年G20的一項重點工作。
二、共同發起建立央行與監管機構綠色金融網絡,推動央行和監管機構間綠色金融合作
為推動主要國家央行和金融監管機構之間在宏觀金融層面就應對氣候變化和環境相關的金融風險開展合作,2017年底,人民銀行與法國央行、荷蘭央行、德國央行、瑞典金融監管局、英格蘭銀行、墨西哥央行、新加坡金管局等8家機構共同成立了央行與監管機構綠色金融網絡(NGFS),以強化金融體系風險管理,動員資本進行綠色低碳投資,促進環境友好、可持續發展。
人民銀行在NGFS的內部治理和研究工作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人民銀行是NGFS指導委員會成員,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委員會(綠金委)主任馬駿先后擔任微觀審慎監管工作組和研究工作組主席。自成立以來,NGFS的影響力不斷擴大,已成為全球綠色金融政策討論的重要平臺之一。截至2020年12月14日,NGFS共有83家成員和13家觀察員。美聯儲于2020年12月15日宣布正式加入NGFS。
NGFS研究重點主要有五方面。一是微觀審慎監管,關注在微觀審慎監管中納入氣候和環境相關風險,識別良好做法,制定指引性文件,研究評估綠色資產和棕色資產的風險差異等,已取得若干研究成果。二是宏觀金融穩定,關注氣候變化對宏觀經濟和金融穩定的影響,包括研究開展氣候風險情景分析,為央行和監管機構在宏觀經濟和金融穩定風險監測中納入氣候風險分析提供指引等。三是發展綠色金融,關注央行如何以身作則,開展負責任投資,并監測綠色金融市場發展動態,研究氣候變化對央行貨幣政策操作的影響。四是數據缺口,關注搜集氣候變化相關數據,支持央行和監管機構分析氣候變化帶來的機遇和挑戰。五是加強研究,主要根據各工作組需求,協調內部成員和外部專家開展研究工作,提高NGFS內部研究能力。
三、提出《“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助推“一帶一路”綠色可持續發展
為體現“一帶一路”建設中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人民銀行指導綠金委與倫敦金融城牽頭多家機構發起了《“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GIP,下稱《原則》),作為重要成果列入2019年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成果清單。2019年8月,GIP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宣布成立秘書處,在北京和倫敦分設辦公室。
GIP從戰略、運營和創新三個層面制定了七條原則性倡議。具體為將可持續性納入公司治理、充分了解ESG(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充分披露環境信息、加強與利益相關方溝通、充分運用綠色金融工具、采用綠色供應鏈管理、通過多方合作進行能力建設等。GIP重點推進三方面工作,包括環境和氣候風險評估、信息披露和綠色金融產品創新。
GIP參與機構不斷擴大。自發布以來,GIP得到了各方的積極響應。截至目前,已有39家大型金融機構簽署了GIP。其中包括17家參與“一帶一路”投資的主要中資金融機構,以及22家來自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家和地區的大型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
GIP工作已取得積極進展。一是督促成員落實《原則》,從公司治理和戰略、可持續性風險評估和管理、投資組合綠色化以及信息披露四個角度,評估各成員對GIP的落實情況。二是提出中長期規劃“2023愿景”,明確自我評估、信息披露、綠色承諾、加大投資和成員發展等五項中期工作重點。三是制定了環境和氣候風險評估工具箱,協助成員開展風險評估。四是制定了氣候和環境信息披露框架及配套指引文件,鼓勵成員進行環境和氣候信息披露。此外,GIP還支持發展中國家加強綠色金融能力建設,啟動建立“一帶一路”綠色項目庫,支持“一帶一路”綠色、高質量發展。
四、與歐盟共同發起可持續金融平臺(IPSF),促進綠色金融標準趨同
2019年10月,人民銀行易綱行長與歐委會副主席Dombrovskis、基金組織總裁格奧爾基耶娃共同發起IPSF,旨在深化國際合作,動員私人部門資金參與環境可持續投資。自成立以來,IPSF成員由最初的8家財政部和中央銀行,擴大至15家,分別來自中國、歐盟、阿根廷、加拿大、智利、印度、肯尼亞、摩洛哥、印尼、日本、新西蘭、挪威、塞內加爾、新加坡和瑞士。IMF、NGFS等國際組織擔任觀察員。
IPSF重點關注綠色金融分類標準、綠色標簽標準及可持續信息披露三項工作。其中,中歐雙方重視綠色金融分類標準,認為雙方綠色金融分類標準趨同,有助于推動中歐綠色金融市場協調發展,可為形成國際通用的綠色金融分類標準打下基礎。
此外,人民銀行還積極通過雙邊機制加強中英、中法、中德等綠色金融合作。英、法、德三國長期積極倡導綠色、低碳發展理念,依托倫敦金融城、法國明日金融委員會等推動綠色金融的研究和政策制定,是我國在綠色金融領域的主要合作伙伴。
綠色金融國際合作是我金融外交的重要一環。近年來,人民銀行積極參與綠色金融國際合作,已形成一定優勢。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繼續加強與各方合作,共同促進綠色轉型,支持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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