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馬樹海 王斌
[ 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數據顯示,我國農業生產經營人員的年齡結構明顯老化,55歲及以上的農業生產經營人員占比高達33.6%。 ]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打響了一場歷經八年、史無前例的脫貧攻堅戰,消除了絕對貧困和區域性整體貧困,近1億貧困人口實現脫貧,創造了人類減貧史上的奇跡。“十四五”時期,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關鍵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實現中央減貧戰略和工作體系的平穩轉型。
脫貧地區發展面臨勞動力問題
步入后脫貧時代,鄉村振興更依賴于內生、復合、優質的勞動力,但當前脫貧地區發展面臨的勞動力問題十分突出,集中表現為以下三點:
1.鄉村勞動力存在結構性困局。
在整體脫貧以前,農村地區人口和勞動力資源長期外流,鄉村留守群體以老人、婦女、兒童為主。即使在脫貧后,城鄉發展不平衡、鄉村發展不充分的問題仍將存在一段時間,這決定了鄉村勞動力的性別結構、年齡結構難以在短期內實現改變。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數據顯示,我國農業生產經營人員的年齡結構明顯老化,55歲及以上的農業生產經營人員占比高達33.6%。農村流出的主要是青壯年勞動力,外出打工的年齡段在20~49歲占比超過60%。
2.已脫貧群體的發展能力仍然偏弱。
一是返貧風險依然存在。據統計,2020年全國有500萬人存在返致貧風險,其中有近一半的人口同時面臨因病、因學、因殘、因就業不穩、因產業失敗等多種返貧致貧風險。二是專業人才匱乏。鄉村振興需要更加專業的在地勞動力,當前已脫貧人口尚無法完全滿足專業化要求。有調研顯示,2019年安徽省共認定農村各類實用人才158萬人,僅占農村常住人口的5.4%,河南省農學專業學生數量從20年前的6%下降到2019年的1.7%。三是產業帶頭人不足。鄉村振興的關鍵是產業振興,但脫貧地區有意愿、有能力服務鄉村振興的產業帶頭人極其匱乏,農戶自身發展能力有待提升。
3.脫貧地區吸引勞動力回流的發展環境不佳。
鄉村振興的關鍵在于生產要素的有效集聚。但對于部分已脫貧地區而言,不僅各類要素短缺,更缺乏有效吸引人才回流的制度保障、產業基礎和公共服務配套。特別是一些剛脫貧的鄉村,一方面產業基礎薄弱、后續發展思路不清,有研究發現,四川省無經營收入的行政村有5400余個,占總量的20%,寧夏、甘肅、青海等西北地區所占比例更高;另一方面還存在“基礎設施空心化”和“基層組織空心化”的窘境,無力招商引智,最終造成“人才空心化”的惡果。
促進各路人才投身鄉村振興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鄉村振興要靠人才、靠資源,要著力抓好招才引智,促進各路人才“上山下鄉”投身鄉村振興。要以人才振興為突破,推動落實“三個有機銜接”:
1.推動資源配置與勞動力回流有機銜接。
以法律為支撐,推動貧困地區農村資源要素的市場化配置,增強剛性約束。加快審議出臺鄉村振興促進法,在資本、土地、人才、技術等基本生產要素城鄉合理配置、自由流動、平等交換方面做出制度性安排。指導整體發展水平較低的西部脫貧地區,結合當地農村發展不平衡的現狀,科學合理制定鄉村振興規劃,分級分類推動鄉村振興。建立勞動力回流保障服務機制,重點解決好返鄉人員創業過程中所需的土地、電力、金融、推薦展示、專項輔導等要素支持。同時,完善返鄉創業服務體系、服務項目、服務規范、服務監督等措施,使返鄉勞動力創業有支持、有保障、有門路。
2.推動產業發展與內生動力激活有機銜接。
為吸引和留住勞動力,要梳理鄉村生態、土地、政策等資源,制定并發布鄉村發展機會清單,吸引社會力量聯合村集體經濟組織共同推動農商文旅體融合發展,延長農業產業鏈。針對脫貧地區集體經濟普遍薄弱的現狀, 探索財政投入資金壯大集體經濟新機制, 通過為集體經濟薄弱村注入發展資金, 鼓勵其市場化運作, 滾動壯大集體經濟實力。根據各地資源稟賦和產業發展特點,有針對性開展村民培訓,更加注重種養殖大戶、新型職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土專家”等致富能手和技術人才培養。尊重和保障村民參與鄉村規劃、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完善、資金分配等事項,著力解決把農民當做“局外人”“干部干、農民看”“剃頭挑子一頭熱”等不良現象。
3.推動鄉村發展環境與人才下鄉的有機銜接。
鄉鎮、村“兩委”干部是推動鄉村振興的關鍵力量,干部隊伍整體能力是鄉村營商環境的直接體現。要采取專題授課、實地考察等方式,豐富基層干部知識結構,培養前瞻思維和戰略視野,提升其與引進人才、回流人才的對話能力。完善人才下鄉保障政策,細化落實各類專業技術人才返鄉創業、扎根基層、服務鄉村的扶持政策措施,在職稱評定、住房保障、子女入學、社保銜接等方面創造良好政策環境,確保人才引得來、留得住、有作為。
(馬樹海系成都新民社會組織發展中心理事長,王斌系西南交通大學公共管理與政法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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