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公眾號“蘇寧金融研究院”原創,作者為蘇寧金融研究院研究員黃大智,首圖來自壹圖網。
在每一份事關經濟發展的政策文件中,你都能看見“促消費”的影子。
從政府到企業,無一不千方百計地鼓勵居民消費。汽車消費、大宗消費、綠色消費、智能消費、文旅消費,政策一點也不吝于消費的促進和鼓勵;購物節、消費券、以舊換新、促銷季,企業促消費的方法也是層出不窮。
政策如此密集,企業如此賣力,我們的消費,到底怎么樣?
國內的消費處于什么水平?
衡量消費水平有很多指標,例如CPI,但CPI是用來反映價格水平的。在一般討論中對于“國內消費水平低、美國等西方國家消費水平高”的直觀印象指的是消費的總量或人均消費水平,而非價格因素,因此,我們以消費率(最終消費占GDP比重)和居民消費率(居民消費占GDP比重)來衡量消費的水平。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20年國民經濟運行情況,2020年我國最終消費率接近55%,而一般發達國家的最終消費率為80%左右(參見圖1)。
以圖1中所列國家為例,這些國家大概分為三類,美、日、韓等發達國家,俄羅斯、巴西、波蘭等與中國人均GDP相近的國家,印度、泰國、越南等與中國相鄰的新興市場國家。可以看到,不論是相比于高水平的發達國家,還是同等人均GDP發展水平的國家,或是文化地緣相近的鄰國,我國的最終消費率都非常低,且相比于同等人均GDP國家,要低25個百分點左右。
更有說服力的數據是居民消費率,我們將最終消費中的政府消費部分扣除,僅計算居民消費率,我國與其他國家的消費水平差距會減小到20個百分點左右,但也同樣在同水平國家、地域鄰國中是最低的。
因此,無論怎么比較,中國的居民消費率都偏低。
雖然由于社會文化、經濟發展階段的不同,不同國家的居民消費率會有差距,但以目前國內遠低于主要經濟體,低于同等發展水平國家和相似文化國家的消費水平看,我國居民合理的消費需求并沒有得到滿足。
消費是經濟的出發點和歸宿,一方面關系著一國民眾的民生幸福,畢竟如果連合理的消費都滿足不了,談何幸福呢?另一方面,消費也關系著經濟的發展質量。作為拉動經濟增長的第一動力,目前消費需求不足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最大“堵點”,特別是近兩年,需求不足成為了經濟增長緩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當然,事物總是有兩面性,過低的居民消費率也代表著中國經濟增長的巨大潛力和廣闊空間,不論是和發達國家還是同等發展水平國家比,中國的居民消費率都有至少20個百分點的提升空間,這樣實實在在的增長空間,是未來經濟增長最有利的支撐。
從這個角度看,我們也就能夠明白,為何今年很多地方會首次將 “消費”列為增長目標,理解“擴大內需”對于經濟、就業、民生的重要意義。
我們的收入去哪了?
不管從絕對水平還是消費水平來看,我國消費水平低是不爭的事實。而消費又是拉動經濟增長的第一大動力,在當前定調“內循環為主,國內國際雙循環”的發展戰略下,消費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因此,如何讓居民愿意消費、多消費成為政策的著力點。而首要解決的便是找到原因,消費為什么這么低?
影響消費的因素非常多,幾乎難以窮盡,經濟學、社會學、心理學等各類學科也都對消費有所研究,比如社會文化、消費品的供給、心理因素、債務情況、年齡結構等。但影響消費最主要的因素是收入,凱恩斯在《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中最先提出的絕對收入理論,即消費會隨著收入的提高而提高。其他相對收入理論、持久收入理論、生命周期理論等更多是對于“收入”這一概念的重新界定。
在確定“收入是影響消費最主要因素”這一前提下,人們可能會說,國內消費水平不高更多是因為收入不高。
然而,這其中存在普遍的疑問。一是從改革開放到現在,國內已經經過四十多年的快速發展,經濟發展成就全球矚目,我們的收入真的還低嗎?二是從前面各國消費水平的對比上看,同等發展水平的國家,為什么消費也遠遠高于中國?
首先我們來解決第一個疑問。
2020年7月,國家統計局曾經公布一組數據,提到“我國人均國民總收入超過1萬美元,達到世界中等偏上收入水平”,引起了極大范圍的討論,一部分不明真相的網友將其等同于自己的收入,并感覺自己“拖了國家的后腿”。當然,事實并非如此,GNI(國民總收入)初次分配包含了政府收入、企業收入、居民收入三部分,初次分配后,經過稅收、社會保障等再分配方式的調節,個人所得才是一般意義上的“居民可支配收入”。
從圖3來看,無論是初次分配還是再分配,居民部門在整個國民收入中的占比都是在下降的,雖然2008年金融危機以后有所回升,但總體趨勢是下降的,收入分配整體向政府傾斜。也可以看到,居民消費率與居民部門在收入中的占比保持一致的趨勢。
也就是說,相比于過去,同樣取得一萬元的國民收入,在分配中,居民的獲得變少了,從而影響了消費。
除了居民收入的高低會影響消費外,收入差距是另一個與收入有關的重要因素。當收入達到一定水平后,消費在收入中的占比會逐漸降低(邊際消費傾向遞減),其消費率會變低。因此,同等收入水平下,收入差距越大,消費率就會越低。
從上圖數據來看,中國反映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數雖然近些年有所降低,但仍然要大幅高于其他國家。
提高收入不能僅靠減稅
既然影響消費最主要的因素是收入,那顯然擴內需、促消費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從收入著手,即增加收入與縮小收入分配差距。與這兩個詞相關且最能引起網絡爆點的是降稅,尤其是降低個人所得稅。
但是,有學者曾估算,根據人社部公布的相關信息及財政部數據,當前個稅的納稅人或許僅占14億人口的1.5%,約為2000萬人。站在14億消費人群的立場上,僅僅對于一部分人減稅,對擴內需、促消費的作用有限,應該是多措并舉,有的人群重點提高收入,有的人群通過增減稅調節收入差距,有的人群鼓勵發揮“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具體來看:
一是增加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其中重要的是提高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為此,在剛剛發布不久的“十四五”規劃中,提到了“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也就是說,廣大打工人的工資有望得到比經濟發展水平更快的提高速度。
二是通過稅收、社會保障等二次分配的方式,調整收入差距。二次分配在平抑一次分配收入差距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我國無論是稅收調節,還是社會保障,在平抑貧富差距方面都有待改善。
以社會保障為例,在北師大收入分配研究院2017年針對收入再分配制度的研究中,18個歐盟國家市場收入的基尼系數為0.443,在社會保障的作用下,這些國家的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數降為0.29。從下降幅度來看,歐盟國家政府的社會保障政策使得其基尼系數的平均值下降了40%,相比之下,中國僅下降了12.3%。
三是增加分配方式,發揮“第三次分配”的作用,也稱之為“慈善事業機制”。初次分配講效率,讓有能力、有知識、有技能的人取得更多收入;二次分配講公平,通過稅收、社保等方式減小貧富差距,讓老有所養、病有所醫;三次分配講社會責任,是對第二次分配的重要補充,富人自愿拿出部分財富,幫助窮人改善生活、教育和醫療的條件,體現社會成員更高的精神追求,實現社會價值。
當然,如前文所說,收入是影響消費最重要的因素,而非唯一因素。提升消費也不能僅僅靠提升收入一種措施,而是要系統籌劃,通過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以及調整未來消費預期、收入預期等方式,實現消費需求潛力的釋放。
參考書目:
1、萬海遠、李實、孟凡強,《中國稅收制度的收入分配效應》,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8
2、陳巖、劉玉強,《消費信貸與中國夢》,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6
3、李實,《中國收入分配格局的最新變化—中國居民收入分配研究V》,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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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陳霞 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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