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發展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其中,免征進口關稅的情形包括,對集成電路線寬小于65納米(含,下同)的邏輯電路、存儲器生產企業,以及線寬小于0.25微米的特色工藝(即模擬、數模混合、高壓、射頻、功率、光電集成、圖像傳感、微機電系統、絕緣體上硅工藝)集成電路生產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求的自用生產性(含研發用,下同)原材料、消耗品,凈化室專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統和集成電路生產設備(包括進口設備和國產設備)零配件等。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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