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教育4月5日訊 日前,教育部印發關于《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目錄要向學生家長公開,堅持自愿購買原則,禁止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學校不得組織統一購買。對家長自主購買推薦目錄之外的課外讀物,學校要做好指導工作。學校圖書館購買課外讀物按照《中小學圖書館(室)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通知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通過舉辦講座、培訓等活動銷售課外讀物。學校要明確校園書店經營管理要求。校園書店要建立進校園讀物的審核機制,嚴格落實本辦法的原則、標準和要求。學校要明確受捐贈課外讀物來源,由學校或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核把關,明確價值取向和適宜性把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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