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金融委)召開第五十次會議,研究加強地方金融機構微觀治理和金融監管等工作。
會議指出,通過多年改革,我國逐步探索形成了適合中國國情的金融機構組織體系,大、中、小、微型金融機構分工協作,共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地方金融機構作為金融體系的“毛細血管”,整體質量、管理能力、市場化程度持續提升,在服務“三農”、基層、中小微企業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總體保持了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同時,部分地方金融機構風險有所暴露,內部治理和外部監管有待完善,需要高度重視。
金融委要求,鼓勵好機構兼并風險機構,促進地區金融供需結構平衡,地方金融機構不過度追求規模擴張和發展速度。進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糾正不當干預行為。
鼓勵好機構兼并風險機構
金融委會議要求,以優化金融供給側體系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標本兼治,深化改革,加強監管,促進微觀治理機制見效、地區金融生態改善。一是把握定位,優化結構。支持引導地方金融機構專注主業,立足本地,回歸本源,樹立穩健發展理念,堅持服務當地、服務小微企業、服務城鄉居民的定位,促進持續健康發展。
“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鼓勵好機構兼并風險機構,促進地區金融供需結構平衡。”金融委會議要求。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去年以來,除四川銀行、山西銀行等陸續設立,多地城農商行開展中小銀行并購重組。2020年出現至少7起中小銀行合并重組案例,其中2起為城商行、5起為農商行及農信機構,共涉及近30家銀行機構。
城商行中,今年4月,銀保監會批復同意大同銀行、長治銀行、晉城銀行、晉中銀行、陽泉市商業銀行合并重組設立山西銀行。而在2020年11月,四川銀行正式開業,該行是在原攀枝花市商業銀行、原涼山州商業銀行的基礎上引入28家投資者后新設合并而來。2021年1月,遼寧省稱將推進省內城商行整體改革工作,申請新設組建一家省級城商行,合并遼寧省內12家相關城商行。
更多的中小銀行合并重組發生在農商行之間。3月26日,陜西秦農農商銀行發布消息,該行董事會審議并通過了秦農銀行吸收合并西安鄠邑農商銀行、西安市長安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相關的議案。去年7月,陜西銀保監局同意陜西榆林榆陽農商行、陜西橫山農商行以新設合并方式,發起設立陜西榆林農商行。之后,由徐州銅山農商行、淮海農商行、彭城農商行合并組建的徐州農商行也正式獲批籌建。
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明確地方政府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穩妥規范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保持農村信用合作社等縣域農村金融機構法人地位和數量總體穩定,做好監督管理、風險化解、深化改革工作。完善涉農金融機構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強化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
不過度追求規模擴張和發展速度
金融委對地方金融監管和機構提出明確的要求,一方面加強監管,另一方面要求地方金融機構不過度追求規模擴張和發展速度。
金融委要求強化監管,提升質效。金融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風險集中度、關聯交易、數據真實性等的監管,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加強監管科技建設,提升監管效率和覆蓋面。要強化監管追責問責,嚴肅查處金融監管失職瀆職等行為。
對于地方金融機構,除“一行兩會”監管的商業銀行等持牌金融機構,各省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的監管機構范圍是“7+4”類機構,包括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融資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7類機構,以及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4類機構。
一位地方監管人士對記者表示,“7+4”類的典型特征是數量龐大,機構普遍較小,空殼公司多,監管力量難以全面覆蓋,只能依賴監管科技手段、甚至行業協會的力量協助監管。
金融委還要求健全治理,規范經營。地方金融機構要完善公司治理,加強風險管理,強化審慎經營,不過度追求規模擴張和發展速度。
值得注意的是,中小銀行異地營業受到更嚴格的限制。央行《2020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提出,將于2021年第一季度起,將地方法人銀行吸收異地存款情況納入宏觀審慎評估(MPA),禁止其通過各種渠道開辦異地存款,已發生的存量存款自然到期結清。向社會征求意見的《商業銀行法(修改建議稿)》也提到了商業銀行的屬地化經營原則,明確表示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等區域性商業銀行應當在住所地范圍內依法開展經營活動,未經批準,不得跨區域展業。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此前對媒體表示,從政策導向角度看,中小銀行的核心是支持本地經濟發展,如果資產端業務突破地域限制,不利于支持本地實體經濟,資金外流也會加大縣域地區發展不均衡。實踐中,一些中小銀行借助互聯網吸儲雖然做大了自身規模,但是風險隱患被慢慢放大。“中小銀行開辦異地存款、突破區域經營的動力就是對于規模的向往,突破地域限制后,銀行的存貸款市場非常容易做大,但也存在著一定流動性風險。”
金融委會議要求完善法治,增強活力。進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糾正不當干預行為,改善區域金融生態環境,激發地方金融機構的創造創新活力。
以銀行業為例,中小銀行服務本地經濟有著天然優勢。由于其機構設置層級少、決策鏈條短,能夠靈活對接小微企業。在去年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不少地方中小銀行及時推出“復工貸”等惠企大禮包,以低息資金馳援口罩生產企業。
不過,仍存在地方政府對銀行信貸的行政干預情況出現。去年“一行兩會”發布修訂后的《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激勵措施的實施辦法(2020)》指出,各地方政府不當干預金融機構正常經營管理情況,納入定性評價標準。
再度聚焦大宗商品漲價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金融委會議再度強調關注大宗商品價格走勢。金融委會議要求,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保持宏觀金融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執行好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經濟平穩健康運行。
近期,國際大宗商品價格上漲幅度較大,全球通脹問題引發各界關切,尤其是會否加大國內輸入性通脹壓力。
金融委強調,要保持物價基本穩定,特別是關注大宗商品價格走勢。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這已經是高層會議中第三次關注大宗商品價格上漲。
3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南京主持召開部分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視頻座談會上說,當前國際環境依然復雜,帶來多方面影響特別是大宗商品價格上漲快,國內經濟運行中也存在就業壓力較大、部分行業恢復較慢等問題。3月15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表示:“一是密切跟蹤世界經濟形勢變化及對我國影響,科學把握國內經濟運行同比和環比態勢,深入分析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實施政策預調微調,尤其要做好促就業、穩物價等工作,穩定市場預期。”
大宗商品漲價對市場影響究竟如何?據央視報道,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我國經濟已經深度融入全球經濟,物價走勢客觀上會受到外部因素影響。全球流動性寬裕和國際大宗商品價格上漲可能通過貿易、金融等渠道向國內傳導,但這種傳導影響總體上是有限的、可控的。近期國際大宗商品價格上漲,主要是由于短期供需關系變化、流動性寬裕以及投機炒作等多因素交織的結果。目前,大宗商品供需兩端并沒有出現整體性、趨勢性變化,價格不具備長期上漲的基礎。
(作者:辛繼召 編輯:林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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