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28億,阿里創下國內企業被罰款紀錄。
來源|AI藍媒匯
ID:lanmeih001
作者|魏曉
互聯網反壟斷第一槍,打在阿里身上。
4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其2019年銷售額4%計182.28億元罰款。
可以說,這是國內企業罰款最多的一次。
同時,按照行政處罰法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市場監管總局向阿里巴巴集團發出《行政指導書》,要求其圍繞嚴格落實平臺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內控合規管理、維護公平競爭、保護平臺內商家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全面整改,并連續三年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自查合規報告。
去年12月,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對阿里巴巴集團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立案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阿里巴巴集團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具有支配地位。
自2015年以來,阿里巴巴集團濫用該市場支配地位,對平臺內商家提出“二選一”要求,禁止平臺內商家在其他競爭性平臺開店或參加促銷活動,并借助市場力量、平臺規則和數據、算法等技術手段,采取多種獎懲措施保障“二選一”要求執行,維持、增強自身市場力量,獲取不正當競爭優勢。
另外,針對市場監管總局此次對阿里處罰182.28億元罰款,人民日報發表評論稱:
此次處罰,是監管部門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具體舉措,是對平臺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的有效規范,并不意味著否定平臺經濟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并不意味著國家支持平臺經濟發展的態度有所改變,而是要堅持發展和規范并重,把握平臺經濟發展規律,建立健全平臺經濟治理體系,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并表示,
此次監管部門處罰阿里巴巴集團,對企業發展是一次規范扶正,對行業環境是一次清理凈化,對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是一次有力維護。規范是為了更好發展,“扯袖子”也是一種愛護。
針對處罰,阿里官方回應稱,誠懇接受,堅決服從。
種種跡象顯示,BAT不是反壟斷法外之地。監管更加主動,同時是動起了真格。
去年12月,針對阿里收購銀泰、閱文收購新麗傳媒、豐巢收購中郵智遞中存有的違規行為,市場監管總局均處以50萬元罰款行政處罰。今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再對騰訊、百度、滴滴等十二家企業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
再到此次阿里被重罰182.28億元,互聯網反壟斷監管利劍已經強力落下。
可以預見,很多都將改變。
過去十多年來,國內互聯網發展路徑主要是這樣的。
對于頭部平臺而言,依托本身強大的用戶、平臺、地位基礎,他們能夠很輕易地實現跨界延伸、實現后發超車,從而雪球越滾越大。
對于創業型公司而言,在風口論的熱潮下,他們瘋狂從VC/PE拿錢,燒錢速成,多數目的就是To ?AT。
對于投資人而言,他們追捧平臺型公司,因為穩定、持續增長、估值高,他們也積極將投資標的送給AT,因為回報高,套現快。
但在趨緊的反壟斷監管面前,這一發展路徑將受到極多限制,生態也將發生非常大的變化。
在不少從業者看來,這是一個互聯網發展的歷史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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