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美團之外,不排除還會有其他互聯網巨頭被反壟斷調查的可能。無論最終處罰結果如何,互聯網巨頭們都必須反思自己的發展模式,只有良性的競爭才能有長遠的發展。
反壟斷的重拳近日持續落下。
繼阿里巴巴之后,4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宣布,根據舉報,依法對美團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當日傍晚,美團公告稱,收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通知書,公司將積極配合監管部門調查,目前公司業務一切正常。
或許是利空已出的原因,美團公司股價在4月27日港股收盤價格為312.6港元,上漲幅度2.49%。按壟斷法規定,罰款額為上年度綜合營業額的1%-10%。摩根士丹利預計,根據此前阿里巴巴的反壟斷罰款標準,如果罰款是按上一年銷售額的4%,美團將可能被罰款46億元人民幣或約7億美元。
事實上,市場上對于美團遭遇調查并不感到意外。浙江合眾法律科技智能研究院院長、浙江泰杭律師事務所主任汪政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認為,反壟斷監管的社會價值在于,互聯網巨頭往往通過限制平臺內經營者,在其他競爭性平臺開店,或者參加其他競爭性平臺活動,形成鎖定效應,以此來減少自身競爭壓力,不當維持、鞏固自身市場地位。如此背離平臺經濟開放、包容、共享的發展理念,最終限制了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損害消費者利益。
因此,除了美團之外,不排除還會有其他互聯網巨頭被反壟斷調查的可能。無論最終處罰結果如何,互聯網巨頭們都必須反思自己的發展模式,只有良性的競爭才能有長遠的發展。
美團公告稱,公司將積極配合監管部門調查。-視覺中國
“二選一”魔咒
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公告可以看出,無論阿里巴巴還是美團,其被調查的原因都是涉嫌“二選一”的壟斷行為。具體指的就是“平臺利用優勢地位和商家對其的依賴性,采取不正當手段,強迫經營者在平臺間二選一”。
今年2月,浙江金華中院查明,美團平臺向商戶推送了部分詆毀餓了么平臺的信息以及要求商家不與餓了么合作、只與美團獨家合作的信息,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美團向餓了么賠償100萬元;3月,美團再次因為不正當競爭,被法院判決向餓了么賠償經濟損失35.2萬元。
而更早的“二選一”行為出現在電商行業。早在2015年,京東商城就曾因為天貓逼迫商戶二選一,不準商戶參加京東或者其他平臺上舉行的“雙十一”“618”等活動,起訴天貓平臺。2019年6月,家電品牌格蘭仕訴稱,因為“618”期間其與拼多多合作,天貓平臺對其品牌進行限流、屏蔽搜索,導致20多萬臺商品無法在活動期間正常售出。
上述事件曾在業內引起軒然大波。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撰文認為,數字化“新經濟”迅猛發展后,形成了影響巨大、為數不多的頭部企業。其成功的路徑,一般是以“天使投資”支持,沖過“燒錢”階段瓶頸期后,在“流量為王”的定律下一飛沖天,顯然具有直觀的“寡頭壟斷”特征。
但是,不能僅因為數字化平臺公司市場份額較大,就將其歸為“反壟斷”對象。因為在數字經濟時代,平臺公司的創新發展成功,必然表現為“流量為王”基本支撐之上的較大市場份額,以及“寡頭壟斷”的直觀格局。管理部門處罰的是“二選一”,絕不是處罰企業的做好做大做強。
實質上,在流量為王的時代,互聯網平臺對線下資源的渴求成為重中之重,也是其服務用戶的核心。一如阿里巴巴依賴于品牌商家、滴滴出行依賴于司機、美團依賴于本地生活商家,只有在獲得了更多的留存和服務后,平臺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勝出,因為互聯網行業信奉的是“馬太效應”,只有足夠大的強者才能占據頭部地位。
一名知名投資人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認為,互聯網經濟的重要特征是去中心化,越來越多垂直市場出現了寡頭。“商業競爭的殘酷要求你必須做到第一,因為用戶和資本給老三老四的機會太少。對于創業者來說,首要的要求就是活下去,但大多數互聯網公司只是在商業模式上的創新,并沒有特別高的技術門檻,所以才會采取二選一這種簡單粗暴的手段。總的來看,法律所嚴禁的是濫用壟斷地位侵害消費者權益,這有利于未來的行業競爭,能讓后來者有一些新的機會。”
回歸良性競爭
在行業發展過程中,企業之間的競爭總無可避免。除了互聯網平臺之外,在傳統領域也有同樣的煩惱。
2018年5月,瑞幸咖啡發表公開信直指星巴克涉嫌壟斷,瑞幸咖啡多家供應商被星巴克責令進行“二選一”式站隊。瑞幸咖啡表示,星巴克對其供應商伙伴頻繁施壓要求站隊。據介紹,瑞幸咖啡的很多供應商與星巴克的供應商相重合,已有多家機器設備、包裝包材、食品原料的供應商反饋,星巴克要求他們站隊并停止向瑞幸咖啡繼續供貨。
盡管此事最后不了了之,但“二選一”依然是行業巨頭們逃不開的選項。4月15日,繼天藥股份(600488,股吧)因壟斷行為遭罰之后,揚子江藥業因實施壟斷協議行為,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罰款7.64億元。反壟斷的監管力度正在向更多的行業延伸。
交銀國際發表報告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美團的判定依據可能有幾點:美團外賣市場份額;美團外賣對服務價格及商家流量是否有控制能力;資金及技術能力;商戶對平臺依賴程度及是否依賴平臺數據導致高昂的遷移成本;新進入者的門檻;以及,是否有“二選一”等行為證據。
該報告認為,潛在行政處罰對美團業務運營影響不大,短期或影響股價;未來行業競爭仍體現在對用戶需求的滿足,對商戶營業額的帶動,及通過平臺規模效應及技術能力優化配送成本。
回顧互聯網近二十年的發展可以看出,在“上半場”,互聯網巨頭憑借技術和資本快速跑馬圈地,占領市場。而到了“下半場”,這種靠人口紅利和流量紅利賺錢的日子已經結束,互聯網巨頭應該對過去的模式進行反思,創造適應未來的營銷方式,畢竟未來更多考驗的是核心技術以及是否真正創造了價值。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統計,因壟斷問題受到處罰的互聯網公司已經有阿里巴巴、美團,而騰訊、百度、好未來、閱文、京東、滴滴、字節跳動等公司也曾被市場監管總局處以罰款。監管部門的持續出擊,也反映出國內對互聯網行業的反壟斷監管力度不僅沒有放松,反而可能進一步趨嚴。巨頭們的反思和整改仍將繼續。
(作者:陶力 編輯:李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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