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1財聞匯
據央視新聞,近日網上反映演藝人員鄭爽涉嫌簽訂“陰陽合同”、拆分收入獲取“天價片酬”、偷逃稅等問題。
據了解,前期群眾舉報鄭爽涉嫌偷逃稅問題,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稅收法律法規進行調查核實。北京市廣電局已啟動對相關劇目制作成本及演員片酬比例的調查。
稅務和廣電管理部門將認真落實中宣部、稅務總局、廣電總局等有關通知要求,嚴查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查處整治“陰陽合同”、“天價片酬”、偷逃稅等問題,嚴格電視劇合同管理,嚴控電視劇制作成本和演員片酬在電視劇制作成本中的比例,為電視劇行業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天價片酬與陰陽合同
4月26日,鄭爽的“天價片酬”再一次點燃輿論。據“前男友”張恒爆料,鄭爽及其家人通過陰陽合同等方式運作,在《倩女幽魂》(現更名為《只問今生戀滄溟》)項目中獲得片酬1.6億元,按77個工作日計算,日薪超208萬元,相當于月薪一萬的人,連續工作1333年,也幾乎超過一半A股上市公司一年的利潤。
相關合同包括4800萬片酬的“陽合同”,和對鄭爽母親劉艷控制公司的增資1.12億元的“陰合同”。這遠超演藝圈5000萬元限薪門檻,并存在種種偷稅漏稅行為。
早在2017年,國家相關機構就發布《關于電視劇網絡劇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見》,要求把演員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圍內,提出演員總片酬不超過劇目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
2018年8月,愛奇藝、優酷、騰訊視頻三大視頻網站、六大影視制作公司聯合發布《關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業不正之風的聯合聲明》。在遵守《通知》規定片酬比例的同時,規定演員單集片酬(含稅)不得超過100萬元,總片酬(含稅)不得超過5000萬元。
這也是鄭爽將“陽合同”定在4800萬元的原因,此外,如片方將片酬打款至藝人個人賬戶,則需要交40%的勞務所得稅。
在張恒的爆料中,為規避高稅率,劉艷表示將鄭爽作為萃珊雯公司的藝人簽約,則只需要繳納20%的稅款。
企查查數據顯示,新沂萃珊雯影視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劉艷為實際控制人,持股為97%。關于1.2億元“陰合同”,劉艷以對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晶焰沙”)增資的方式實現收入。
企查查數據顯示,上海晶焰沙成立于2019年,當前控股股東、實控人為陳明磊,持股比例為90%。而張恒爆料的代持合同顯示,上海晶焰沙實際出資人為劉艷,也是唯一實際股東,持有公司的100%股權。
律師分析:最高判7年加數億罰金
知名律師、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封躍平分析了鄭爽這次風波中的責任。
其指出,鄭爽此次如果不是初犯,除了要補稅和繳罰金之外,以她所涉及的金額來看,判到最高7年的刑罰概率很大。而根據張恒的爆料,鄭爽在范冰冰風波之后,曾經補稅了一次,那么鄭爽就不是初犯,可能就會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鄭爽此次涉及的金額巨大,被判7年的概率更大。據悉,鄭爽陰陽合同是隱瞞了實際收入,個稅和勞務所得相差稅率很大,這是典型的偷稅漏稅行為,鄭爽母親就是企圖用合法手段掩蓋偷稅漏稅的目的。
此外,雖然張恒曝出鄭爽陰陽合同問題,但張恒當時作為鄭爽經紀人,可能就是實際操作者,相對于鄭爽來說,他的責任可能比鄭爽更大,參考范冰冰經紀人。鄭爽父母也是事件參與者,不過最后要確認誰是主犯,還需要調查。
另一方面,在限薪令規定下“頂風作案”,給鄭爽支付天價片酬的北京文化,可能會成為該事件的最大輸家。
最讓人疑惑的是,可以給鄭爽開出如此高的片酬,,北京文化的業績卻并不理想。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文化是一家全產業鏈影視娛樂傳媒集團,主營業務已由原有旅游景區業務逐漸轉型為影視文化業務,發展成為涵蓋電影、電視劇網劇、藝人經紀、綜藝、新媒體及旅游文化的全產業鏈文化集團,主營業務中,電影業務收入占比達91.44%。
今日,北京文化微跌0.36%,報5.50元/股。該股在2015年6月11日創出上市后歷史新高后,在長達近6年的時間內一直陰跌,如今股價已經縮水近9成。
北京文化近期日K線圖
北京文化4月14日發布的2020年度業績快報顯示,去年歸母凈利潤虧損7.7億元;2019年歸母凈利潤更是虧損高達23億元。同日發布的2021年一季度業績預告顯示,公司歸母凈利潤最高虧損2800萬元,同比虧損幅度仍在加大。
2019年,北京文化11年來首次虧損,當年歸母凈利潤下滑1943.12%,巨虧23.1億元。虧損主要原因是全資子公司世紀伙伴和星河文化經營業績下滑,公司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和商譽減值準備所致。
近兩年,有爆款作品加持的北京文化累計虧損約31億元。
目前,北京文化的下一部電影重頭戲,放在了《封神三部曲》上。但4月21日晚,北京文化發布《重大合同公告》稱,為了分散投資風險、緩解公司流動資金壓力,已將《封神三部曲》三部影片各25%份額轉讓給西藏慧普華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轉讓價格均為2億元,累計合同金額6億元。
在2020年前三季度,北京文化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約為6377萬元,而需要在一年內還清的短期借款則高達近9億元。
在業績虧損之外,北京文化還被舉報財務造假。
2020年4月29日,披露2019年年報當天,北京文化發布《關于轉讓世紀伙伴100%股權的公告》,擬以4800萬元將持有的世紀伙伴100%股權轉讓給北京福義興達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當晚,北京文化原副董事長、世紀伙伴公司法人婁曉曦通過微博實名舉報上市公司北京文化系統性財務造假,并稱高管宋歌、張云龍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欺詐發行債券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職務侵占罪,且舉報材料已獲證監會受理。
針對該舉報,深交所當日深夜向北京文化發去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婁曉曦相關舉報內容是否屬實。北京文化在5月份對關注函中的問題一一解答,并否認了問題的存在。
此外,2020年4月29日,北京文化發聲回應:“公司原副董事長婁曉曦因涉嫌挪用資金罪,已出逃海外。婁曉曦已于1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正式立案,目前此案正在偵査過程中。婁曉曦于4月29日晚利用“@世紀伙伴”、“@我是婁曉曦”新浪微博賬號散布不實言論,詆毀污蔑公司。”
2020年4月30日,北京文化開盤即一字跌停,收報6.92元/股,半日蒸發超5億市值。
2021年1月3日,北京文化公告稱公司收到北京證監局警示函,稱公司于2018年度多計營業收入約4.6億元,多計凈利潤約1.91億元。而這一項目指的正是《倩女幽魂》。
與此同時,1月4日,北京文化再次發布公告,稱公司正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遭到證監會立案調查。婁曉曦也曾表示,北京文化利用《倩女幽魂》等項目助力未完成業績的子公司,通過電視劇輸送業績及利益輸送。
值得關注的是,雖然目前世紀伙伴并不是北京文化的子公司,但在調查的有關事項是發生在股權轉讓交易之前的時間節點,故而,北京文化還是要承擔這部分責任,并接受監管部門的調查。
如此看來,北京文化不僅被牽涉進鄭爽“天價片酬”和“陰陽合同”事件中,自身問題亦十分繁雜,恐非一時能夠解決,后續走向如何,還需時間給出答案。
21財聞匯綜合自丨央視新聞、澎湃新聞、中國新聞網、野馬財經、藍鯨傳媒、網易娛樂、每日經濟新聞(博客,微博)、每經牛眼
編輯丨李欣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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