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的過程中,綜合利用和創新金融、財稅、價格等配套措施,是必經之手段。特別是綠色金融,更大有可為。
在持續健全綠色金融方面最近有兩件事情:一是,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日前表示,將會同相關部門大力推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同時注重總結推廣,適時啟動試驗區擴容工作;二是,農業銀行(601288,股吧)、交通銀行(601328,股吧)先后公告稱,銀保監會已批準這些銀行參與投資國家綠色發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我國確定的目標是,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這就是“兩碳目標”,或者叫“30·60目標”。為實現這個目標,國家將持續健全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價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購等政策,加快推進碳排放權交易,積極發展綠色金融。上述兩件事正是積極發展綠色金融的具體步驟。
目前,我國在綠色金融建設方面已取得了長足進展。拿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來說,這是我國的首創,并已經設置了9個試驗區,今后還將進一步推廣。2020年末,我國本外幣綠色貸款余額約為12萬億元人民幣(下同),存量規模居世界第一;綠色債券存量約8000億元,居世界第二。上述國家綠色發展基金首募885億元,按1:5的比例有望撬動約4000億元社會資本投向生態環保領域。這些都將源源不斷為綠色金融提供活水。
但是,與實現“兩碳目標”需要的巨額資金相比,現在的金融支持還存在很大缺口。根據國家氣候戰略中心測算,到2060年,我國新增氣候領域投資需求總規模將達約139萬億元,年均約為3.5萬億元,長期資金缺口年均在1.6萬億元以上。這就需要進一步健全綠色金融長效機制,吸引更多資金進入這一領域。
促進更多資金流入綠色領域,首先是繼續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形成統一綠色項目定義標準,引導資金投向。中國人民銀行已經分別在2015年、2018年制定了針對綠色債券和綠色信貸的標準。
在上月下旬博鰲亞洲論壇2021年年會“金融支持碳中和”圓桌會議上,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表示,(過去)人民銀行聯合相關部門不斷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強化信息報告和披露、構建激勵機制等頂層設計,促進資金流入綠色行業和領域,促進跨境綠色資金流動,(今后)將盡快制定綠色金融共同分類標準,擴大金融業開放,便利國際投資者參與中國綠色金融市場。
其次是要建立社會資本進入綠色經濟領域的暢通渠道。
由于綠色經濟領域的投資規模巨大,僅靠財政投入肯定是不夠的。未來每年約需3萬億元到4萬億元的綠色投資,其中僅10%至15%可由政府財政支出覆蓋。這就需要社會資本的廣泛介入。
這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即使是國有金融機構也還面臨著考核指標的困擾,他們首先考慮的往往不是這個項目是不是綠色的,而是利潤指標、盈利任務能不能完成。對社會資本來說,就更需要獲得投資收益方面的保障,其中就包括財稅、價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購等政策方面的支持才能讓社會資本實現收益。
第三是防范金融風險。這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金融機構的風險,二是地方債務的風險。
對于前者來說,支持綠色轉型發展會增加金融機構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進而可能影響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對此就必須及時評估、積極應對。對于后者來說,應該看到,一些地方現在債務壓力很大,而綠色發展同樣也會帶來地方上很大的資金投入壓力。為解決這一問題,很有可能的是,地方政府以綠色發展名義推動投資,從而為地方政府通過各種渠道帶來新的發債借口。近期,地方金融監管動作頻頻,進一步釋放出強監管、防風險信號。
總之,努力實現“兩碳目標”事關重大,不但關系到環境的改善,也關系到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可持續發展目標實現。為此,就要持續健全完善綠色金融體系,為實現這個目標提供強有力的資金支持,這其中,完善金融支持綠色低碳轉型的頂層設計,暢通資本進出渠道,防范金融風險是重要方面。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