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金融法院公開宣判了原告魏某等315名投資者與被告上海飛樂音響(600651,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飛樂音響”)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據一審判決,被告飛樂音響應向原告支付投資損失賠償款共計1.23億余元人民幣,人均獲賠39萬余元。
這起案件除了是全國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訴訟案之外,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專業化因素發揮的作用同樣值得關注。設立金融法院的初衷之一就是要體現其專業性,這起案件很好地詮釋了這一點。
案件起因是飛樂音響的虛假陳述。2019年11月,上海證監局做出一起行政處罰決定,飛樂音響因項目確認收入不符合條件,導致2017年半年度報告、三季度報告收入、利潤虛增及相應業績預增公告不準確,從而違反了《證券法》信息披露的有關規定。作為飛樂音響的投資者魏某等認為飛樂音響的該次虛假陳述行為,使自己蒙受了重大的投資損失,故起訴要求被告賠償。
上市公司的虛假陳述與投資者損失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系?投資者的損失數額、上市公司賠償數額如何界定?這些都是很復雜、很專業的問題。這次,上海金融法院沒有“關門辦案”,而是由4名來自高等院校、行業監管部門的專家陪審員與3名法官共同組成合議庭。這讓我們看到了案件審理的專業性。
事實上,上海金融法院的一審判決依據很多來自于專家意見。比如,在虛假陳述和投資者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方面,合議庭成員發揮專業優勢,針對損失因果關系的確定、系統風險及其他因素的影響等展開了深入調查。中證資本市場法律服務中心作為隨機抽取的第三方損失核定機構,派員出庭接受雙方質詢,最終確定了虛假陳述和投資者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再比如,在損失數額方面,法院最終采納了中證資本市場服務中心出具的損失核定意見,認定原告所應獲賠的損失金額為扣除證券市場風險因素后的投資差額損失與相應的傭金、印花稅、利息損失之和。這其中是將大盤指數、申萬一級行業指數、申萬三級行業指數作為組合參考指標體系,充分考慮了投資者每筆交易的權重。
這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光是這些名詞就夠投資者研究上一陣子的。在一定程度上來說,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在與上市公司的博弈中是處于弱勢地位的,不論是資金實力還是專業水平,因此也就造成了資本市場上維權難。飛樂音響這起案件審理引進諸多專業機構,就平衡了這種關系,也能更好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另外,在飛樂音響這起案件中,為便利投資者訴訟,上海金融法院自主研發了代表人訴訟在線平臺、中小投資者保護艙、智慧法庭在線庭審、電子示證系統等一系列信息化應用系統,并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建立了在線司法協助機制,實現了立案受理、權利人范圍審查、權利登記、代表人推選再到案件審理以及后續投資者提起訴訟的全在線進行。
這些措施大大方便了全國各地的投資者參加訴訟,有效提高了案件審理的高效性和透明度,中小投資者訴訟維權有了更加快捷、高效、低成本渠道。要知道,資本市場上維權往往是人數眾多的,受理難、取證難、質證難等是比較普遍的現象,更加方便維權者這個相對弱勢群體,飛樂音響案的探索經驗值得借鑒。
總之,隨著資本市場監管力度的加強和投資者自身利益維護意識的提高,會有更多類似飛樂音響的訴訟案件。現在,一方面存在一些積案,2020年5月初,南京中級人民法院公告,決定對怡球資源(601388,股吧)、輝豐股份(002496,股吧)、澄星股份(600078,股吧)、藍豐生化(002513,股吧)4家公司的證券糾紛采用代表人訴訟審理方式,這些案件目前還暫未宣判。同時,也有新案到來,北京金融法院12日發布公告,已于近日受理了11名投資者訴樂視網(300104,股吧)、賈躍亭等22名被告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
上海金融法院對于普通債務人訴訟進行全流程的探索和實驗,通過個案積累出來的一些司法審判經驗,可以作為可復制、可推廣、可借鑒的司法經驗在全國范圍內進一步推廣。這其中,強化案件審理的專業化水平不但可以加快案件的審理過程,也會給糾紛雙方一個科學合理公平的審判結果。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