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5月24日電 24日,銀保監會公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杭州銀行被罰款250萬元。
根據浙銀保監罰決字〔2021〕25號罰單,杭州銀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有六方面,一是房地產項目融資業務不審慎;二是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審慎,資金被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讓金;三是授信投放不審慎,超額投放;四是理財資金管理不審慎,回流借款人母公司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讓保證金;五是個人經營貸款管理不審慎,資金挪用于購房;六是個人消費貸款管理不審慎,資金挪用于購房。
余曉對上述第一項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來源:銀保監會網站
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第四十八條第(二)項,決定對杭州銀行罰款250萬元,對余曉警告。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1年5月18日。
據天眼查APP顯示,杭州銀行前身為1996年5月成立的杭州城市合作銀行,1998年4月更名為“杭州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7月更名為目前的“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7日,杭州銀行在上交所掛牌。注冊資本為593020.043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陳震山。(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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