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趙友平】前年“修例風波”期間,身處現場的女義務急救員“K”(一些港媒后稱其為“爆眼少女”)突然右眼受傷淌血,暴力示威者群起指責警方發射布袋彈導致其眼球爆裂,但傷者一直拒絕公開受傷情況,真實傷勢成謎。今日(25日)的香港《星島日報》稱已獲得消息,警方早已取得其醫療報告,雖未能完全確定傷勢因何造成,但據了解其眼球及內部組織未有嚴重受損,警方正追查她曾否參與暴動,一旦有相關證據將發出通緝令。
報道稱,“爆眼少女”已于去年9月離港赴臺,她在機場拍攝的照片,顯示其眼球完好。前年8月11日晚,身處彌敦道近尖沙嘴警署暴力示威現場的女義務急救員“K”右眼突被異物擊中,血流如注,示威者紛紛指責警方以布袋彈擊傷她,更指其眼球爆裂,視力終身受損,事后她曾在“民間記者會”錄像片段露面,但以紗布遮蓋右眼及戴上太陽眼鏡。警方為查明真相主動取得法庭手令,成功向醫管局索取其醫療報告。
《星島日報》稱,已獲得消息,醫療報告內容中對其傷勢雖沒有結論,但據了解,其眼部傷勢不嚴重,亦沒有“爆眼”或傷及眼球和內部組織,主要是眼睛周邊位置受創,視力沒受到嚴重損害。至于如何造成受傷亦沒法肯定,有可能是其他硬物造成。
據悉,“K”受傷后在伊利沙伯醫院留醫約一星期便出院,不久已康復,她曾申請司法復核,阻止警方取醫療報告被拒后,再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上訴,及至上月被駁回,須支付警方訟費。
報道稱,但這位拒絕透露傷勢的“爆眼少女”,原來早已康復離港赴臺。24日香港《東方日報》稱,“K”去年9月30日乘坐航班前往臺灣,登機前有數名親友抵達機場送別,可見她戴著口罩,右眼沒有紗布遮掩,雙目沒有明顯傷痕,又一度低頭看手機,視力似乎良好,她其后登上客機赴臺。由于“K”從未被拘捕,所以她可自由出境。
報道提及,據了解,有29人因參與前年“8?11”暴力示威、涉嫌觸犯“參與暴動”被警方拘控,案件將分為三部分,排期至今年11月至明年2月開審。報道援引消息稱,警方對“K”的刑事調查仍未結束,包括她當日中否涉嫌觸犯暴動或其他罪行,若有進一步證據指她涉嫌違法,將征詢律政司意見,不排除發出通緝令。
此外,“K”受傷后兩天,示威者在機場發起暴力集會,也有網友發起“Eye4HK(掩眼行動)”,鼓動公眾上傳手遮右眼的自拍照,連串暴力示威還有人展示“黑警還眼”等標語。《星島日報》援引消息稱,警方鍥而不舍調查是否有“黑暴”勢力有組織地串謀隱瞞“K”的傷勢,并散播謠言煽動群眾仇警情緒,再發動連串暴力示威,圖謀推翻政府,若追查到相關證據,將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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