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期盼已久的三孩政策終于在5月31日正式推出。在人口老齡化趨勢愈顯嚴峻的當下,如何有效提振生育率,或將成為未來兩三代中國人無法回避的社會議題。此時推出三孩政策,可謂順天應人。
我們應該同時認識到的是,如同任何社會政策的順利執行都少不了配套措施一樣,三孩政策推出后,社會應該積極考慮為愿意繼續生育的父母們提供必要及有力的支援。
那么社會需要準備哪些配套措施呢?我們可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大致梳理出來。從家庭政策的角度看,夫妻的生育意愿之所以能轉化為生育行為,除了有文化傳統的影響之外,在一個現代社會之中,更重要的是對生育行為的成本收益考量。這主要包括了對媽媽職業生涯的沖擊以及小孩出生后的養育成本兩個方面。眾所周知,在“全面二胎”推出后的幾年來,生育率曾短暫上升,但之后又迅速回降,尚未達到當初的政策目標。這當中的原因,無論是社會輿論還是學術研究,無不指向工作壓力與生活成本。因此,配套措施的提出,必須能直接對應這些考量和影響因素。
首先是生育成本誰來負擔的問題,尤其需要重視產假給女性帶來的就業歧視。不必諱言,一些企業在招聘時“重男輕女”,據觀察,這種情況在“全面二胎”后有所增加。一些未婚未育的年輕女性很可能會因為這種考量而在求職中被刷走。很多企業的考慮是:招一位未婚未育的女職工回來,三年合同內要是生兩個,先不算孕期多種不便,產假加在一起就有可能放一年,這期間的工作誰來承擔呢?于是倒推一下,干脆等她們生完孩子再聘請,就成為很多企業HR的現實選擇了。這種現實也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生育意愿,更在現實中逼出了部分要求女職工承諾合同期內不生育的“灰色條款”。
這種現象的根源是生育成本該由誰承擔的問題。在市場經濟之中,社會不應再幻想通過呼吁企業社會責任來徹底解決問題。我們的生育保險及產假制度,實際上是要求企業為職工個人的生育行為埋單,但對女職工的就業歧視說明不少企業想把這個成本轉移回職工的家庭。正是勞資雙方把生育成本如此“踢皮球”,使一些年輕父母陷于生育與就業之間的焦慮糾結之中。事實上,大部分實行社會保險制度的社會都沒有生育保險,尤其在一些低生育國家,政府為了鼓勵生育,產假帶來的成本均由財政承擔。生育成本財政支付,這應是三胎政策最基礎性的一項配套措施。
其次是幼兒照護問題。很多人用“一孕傻三年”來形容剛生了小孩的年輕媽媽工作效率低,但沒有認真想其中社會應承擔什么責任:正是因為幼兒需要照護,但社會沒有伸出援手,所以讓媽媽忙不過來。幼兒照護往往有兩個階段:在0-3歲的嬰幼兒階段,很多家庭都是通過讓老人帶孩子的方式來解決育兒問題;4-6歲的學前階段,孩子通常會上幼兒園,但不少城市的公辦幼兒園都存在著學位不足等問題,許多職工家庭只能送孩子去上價格較貴的民辦幼兒園了。
從配套措施的角度來看,首先應確保老人帶小孩這個選項不受政策改革的影響。這里要關注延遲退休改革——很多年輕夫婦正是靠五十多歲剛退休的祖母或者外婆來帶小孩。如果這些祖母外婆推遲到六十歲以后才退休,不但子女錯過了最佳生育年輕,她們也可能不夠精力帶小孩了。當然,如果討論的是第三胎,這一點的影響較輕。其次是義務教育能否向學前階段覆蓋的問題。例如,要么把大量的民辦幼兒園進行公有化改革,以公辦價格招收學前兒童;要么也可以“錢跟人走”的方式,讓家長憑出生證為小孩辦理入托,國家出錢承擔其基本托費。
第三是教育機會均等的問題。盡管我國有義務教育法,但不少家庭都會認為,現在把一個小孩養大過程中負擔最重的是教育成本。這個問題的根源是高端民辦學校跟公辦中小學在教學資源上拉開了一定差距。在很多沿海大城市,能考進公辦名牌高中繼而上好大學的,往往有較高比例是高端民辦初中的畢業生。在一些高端民辦學校招生規模較大的城市,由于有“職普比”1比1的限制,一些公辦學校的初中畢業生可能只能上職中,這種現實顯然會讓很多工薪家庭感到沮喪。
解決之道其實一目了然,就是打破高端民辦學校的壟斷地位。參考國際經驗,應該設定高端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之間的升學率限制區間。當公辦與民辦學校升學率距離被拉開,應由政府加大資源投入,直至公校的升學率回升到公眾可接受的范圍以內。
以上三個方面的配套措施,似乎分別屬于短期、中期及長期的內容,但就一個措施從執行到其效果彰顯的時間差而言,都沒有給整個社會留下太多的猶豫空間。如果這些措施能盡快擬定及出臺,社會應可積極展望三孩政策發揮其最大的效用。
(作者系中山大學政務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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