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6月1日電 日前,蘇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禾盛新材)公告,公司實控人張偉被指控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故意傷害罪、詐騙罪等,數罪并罰,被決定執行無期徒刑。今日(1日)早盤,禾盛新材低開1.68%。
5月31日晚間,禾盛新材公告,公司實控人張偉已由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被告人張偉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犯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5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人民幣1217萬元。(罰金從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繳納)。
由公安機關依法繼續追繳被告人張偉在本案強迫交易、敲詐勒索、詐騙等犯罪中的違法所得,對相關被害人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被告人張偉依法退賠;依法繼續追繳被告人張偉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犯罪的違法所得,以及用于本案“套路貸”犯罪的本金并在依法賠償被害人損失后予以沒收;依法繼續追繳被告人張偉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和被告人張偉本人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活動所聚斂的財物及其收益。
對于扣押在案被告人張偉的手機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沒收;對于已查封、凍結、扣押在案的屬于被告人張偉所有的財產,依法全部予以沒收。
關于本次判決對公司的影響,禾盛新材表示,張偉未在公司任職,未參與公司主營業務家電用外觀復合材料的經營決策,公司主要經營管理層人員穩定,本次實控人被判決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Wind數據顯示,禾盛新材是家電用復合材料生產廠商,主營家電用外觀復合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產品主要為家電用外觀復合材料,廣泛應用于冰箱、洗衣機、電視機等各類家電外觀部件。
此前,由于2018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禾盛新材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特別處理。4月18日晚間,禾盛新材公告,公司股票將于2021年4月19日停牌1天,自2021年4月20日開市起復牌,并撤銷其他風險警示;撤銷其他風險警示后,公司證券簡稱由“ST禾盛”變更為“禾盛新材”,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由5%變更為10%。
根據Wind數據,截至2021年一季度,公司股東戶數為11867戶,總股本戶均持股20.453股,流通A股戶均持股18.242股,戶均持股市值13.34萬元。
4月27日晚間,禾盛新材披露一季報,一季度,公司實現營收5.16億元,同比增60.98%;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476.70萬元,同比增268.40%。
二級市場方面,今日開盤,禾盛新材低開1.68%,報7.01元/股,目前總市值17億元。(中新經緯APP)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