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迎政策利好。6月2日,國家發改委印發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中明確,支持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及其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辦法》稱,國家發展改革委以新型城鎮化戰略為導向,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中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方向,支持人口凈流入大城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推動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優先滿足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群體租賃住房需求,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
《辦法》包括6個部分、共22條,對該專項的支持范圍和標準、資金申請、資金下達及調整、監管措施等作了規范。這是首次將保障性租賃住房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
根據2019年印發的《中央預算內投資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管理暫行辦法》,該類專項支持范圍包括,各類棚戶區改造、新籌集集中片區公租房和老舊小區改造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及其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之所以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方向,是因為伴隨大城市化的發展,租賃住房已成為解決大城市住房問題的主要手段。”中國房地產數據研究中心執行院長陳晟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稱,由于此前的兜底式住房保障、棚戶區改造已基本上解決了大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現階段,大城市的新增住房剛需集中于新就業人口,包括新市民和青年人,而為了滿足這一大城市階段性的住房供需矛盾,需要加大租賃住房的建設和籌措。
5月中旬,在住建部召開的40個城市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座談會,北上廣深等40城也明確,將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促進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問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除了進一步向社會傳遞出“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信號外,在廣州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看來,該《辦法》也為“如何發展”指出了方向。
他向第一財經分析,伴隨大城市住房市場的供需矛盾加深,租賃房源量的供應難以單一通過政府建設來完成。為促進租賃行業實現有序規模化擴張和長久發展,政府將重點推進市場化租賃住房建設,在資金、土地、整體規劃等方面,出臺一攬子的扶持政策,以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形成賺錢效應。
“比如該方案明確發展小戶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這一界定,有利于后續市場化經營。”李宇嘉稱。
根據《方案》,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小戶型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具體條件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
對于社會資本方而言,除了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外,資金籌措、土地調規、長期運營等方面依然需要大量的資金流沉淀,那么該《方案》究竟能為相關企業排憂幾何?
陳晟認為,隨著政府各類優惠措施落實到位,從源頭上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推動一系列示范項目落地,可以進一步激活全社會的投資活力,形成輻射影響。
“正如《方案》中提到的,要‘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在外溢性強、社會效益高領域的引導和撬動作用’。”他說。
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一項,是否意味著政府預算在該類項目上出現明顯的傾向性轉變?
對此,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首席分析師張波認為,該新增政策旨在突出保障大中城市居住需求,重點支持人口凈流入大城市的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及其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和以往政策表述、服務人群均有一定差異。
不過,在陳晟看來,將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項目一并寫入政府安居工程中央預算,意味著租購同權的進一步加深和城市公共服務體系的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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