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意見》的出臺希望能通過有效措施對“兩高”項目實現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從而推動綠色轉型和高質量發展。
同時,《意見》中也多處提及碳排放方面的內容,如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兩高”項目必須滿足碳排放達峰目標,碳排放影響評價也將納入環境影響評價體系等。這就體現了《意見》的出臺既著眼于當前“兩高”項目在一些地區有盲目上馬現象,更著眼于未來“兩碳”目標的順利實現。
此時出臺這個《意見》的一個重要背景是,在“十四五”開局之年,一些地方上馬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有所抬頭,影響碳達峰目標實現和區域環境質量改善。其背后的原因是,一些地方編制規劃時對資源環境承載力考慮不足,剛性約束不夠,為上項目頻繁調整規劃,嚴重影響規劃環評控規模、調結構、優布局作用的發揮;一些地方層層下放審批權限,基層審批部門接不住也管不好。
綠色高質量發展以及實現“兩碳”目標是當前乃至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各級各部門工作的重點。上述這種情況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一個警示。為從大局出發、統籌考慮,下面幾個方面是值得注意的。
首先是要充分認識包括嚴控“兩高”項目在內諸項政策的“高壓線”作用。
《“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要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推動綠色轉型實現積極發展。4月下旬,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把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總抓手,加快推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用地結構調整,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要堅決拿下來。
為此,一些地方就不要再心存幻想,認為實現“兩碳”目標還有時間,現在在項目發展上還可以“有所作為”。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有關專家在調研中發現,不少地方認為2030年前還可以繼續大幅提高化石能源使用量,甚至還在“高碳”的軌道上謀劃“十四五”發展規劃。這其實是很危險的做法,也是冒險觸碰“高壓線”的做法:地方政府落實“兩高”項目生態環境防控措施不力問題突出的,將依法實施區域限批,納入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這對地方發展是條“高壓線”,對相關負責人更是“高壓線”。
其次是要從源頭上實現有效防控治理。
源頭防控治理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要加強監管,今后對審批及監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職、把關不嚴的,依法給予處分,造成重大損失或影響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二是要明確審批監管的對象。上述《意見》明確,將對煉油、乙烯、鋼鐵、焦化、煤化工、燃煤發電、電解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銅鉛鋅硅冶煉等環境影響大或環境風險高的項目類別,不得以改革試點名義隨意下放環評審批權限或降低審批要求。
其三標準要進一步細化,從而讓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等更加有據可依。如果標準失之于寬,程序失之于松,就會產生諸多漏洞;制度越細致,執行力就越強,震懾力也就更大。
根據上述《意見》,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將嚴把建設項目環境準入關,并明確新改擴建“兩高”項目須符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要求,滿足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碳排放達峰目標、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關規劃環評和相應行業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環評文件審批原則要求。
總之,我國要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為達此目標,需要從現在開始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這次嚴控“兩高”文件的出臺正是體現了這一點。這個過程需要監管部門的嚴管,更需要地方上對“高壓線”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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