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6月11日電 11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以下簡稱《立法計劃》)。據介紹,《立法計劃》共提出擬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28件,包含擬制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修訂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
國務院辦公廳指出,為推動經濟發展取得新成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糧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制定國務院關于加強農產品(000061,股吧)批發市場監督管理的規定、供銷合作社條例、稀土管理條例,修訂商用密碼管理條例。計量法修訂草案、公路法修訂草案、鐵路法修訂草案預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預備修訂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為推動改革開放邁出新步伐,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增值稅法草案、消費稅法草案、關稅法草案、反壟斷法修正草案,制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非存款類放貸組織監督管理條例、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實施辦法,修訂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發展規劃法草案、電信法草案、統計法修正草案、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商業銀行法修訂草案、反洗錢法修訂草案、保險法修訂草案、招標投標法修訂草案預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預備制定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健全規范平臺企業發展、數據收集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為推動社會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文化產業促進法草案,修訂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地名管理條例。廣播電視法草案預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為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黃河保護法草案,制定地下水管理條例、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修訂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能源法草案預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為推動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社會救助法草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草案、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國境衛生檢疫法修訂草案、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條例、生物技術研究開發安全管理條例、生物醫學新技術臨床研究和轉化應用管理條例、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修訂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殯葬管理條例。學前教育法草案、藥師法草案、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修正草案預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為推動國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國務院組織法修訂草案、突發事件應對法修訂草案、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行政復議法修訂草案、審計法修正草案,制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數據安全管理條例、領事保護與協助條例、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原子能法草案、機關運行保障法草案、仲裁法修訂草案、人民警察法修訂草案、監獄法修訂草案預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研究推進網絡犯罪防治立法。
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以及需要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適時提請國務院、中央軍委審議。
抓緊做好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改革、“證照分離”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等涉及的法律法規清理工作。
為實行高水平對外開放,開拓合作共贏新局面,推動構建新型國際關系和人類命運共同體,開展有關國際條約審核工作。
對于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立法項目,抓緊辦理,盡快完成起草和審查任務。
對于其他正在研究但未列入立法工作計劃的立法項目,由有關部門繼續研究論證。
中國政府網截圖
(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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