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已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明確,辦卡繳費概不退還、最終解釋權歸經營者所有等表述屬于“霸王條款”,將被禁止出現在經營者制定的格式條款中。一旦違規,可能會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
新京報訊 近年來,預付式消費退費難問題備受各方關注。6月13日,記者從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為解決這一難題,北京市將出臺單用途預付卡管理地方立法,制定完善各有關行業示范合同及行業規范。先期,北京市已在美發美容、體育健身行業推廣《預付費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設置7天“冷靜期”,賦予消費者7日內單方撤銷合同的權利。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金融監管局等十幾個部門組成工作專班,開展行業治理,著力健全監管制度體系。由北京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起草的《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5月28日起一個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意見》有很多亮點,比如設7日“冷靜期”,未用卡擬無條件全部退費;經營者停業注銷提前30日告知,一次性“原路”退費;“預付費”將有存管銀行,資金不得隨意劃轉等。《意見》還明確,經營者制定的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消費者須知等,不得包含以下“霸王條款”,如:辦卡繳費概不退還;最終解釋權歸經營者所有等。一旦違規,可能會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
關注1
美發美容、體育健身行業率先推出“7天冷靜期”
美發美容、體育健身行業,一直是預付費消費的高發行業。針對美發美容行業存在的退費不順暢等問題,3月份以來,北京市商務局與市市場監管局在征求行業協會、相關企業和公眾意見的基礎上,共同起草了《北京市美發美容行業預付費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該合同示范文本已于6月2日正式對外公布。
合同文本設置了經營者承諾、資金存管專用賬戶、履約保證保險、銀行保函等履約保障措施,供消費者在進行預付式消費時參考。明確了經營單位的經營場所租賃期限信息、調整營業時間、暫停營業、歇業、轉讓或注銷等重要事項的告知義務,解決了前期消費者與經營者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此外,設立了7天冷靜期,賦予消費者7日內單方撤銷合同的權利,防范消費者因不理性消費后出現的退費難問題。
北京市美發美容行業協會會長陳桂欽告訴新京報記者,新的合同文本有變化,是設立了7天的冷靜期,有利于解決短時間辦卡退費糾紛。協會也告誡企業,有義務告知消費者,有這樣一個合同。
今年4月份,北京市體育局和市市場監管局聯合下發通知,推行北京市體育健身行業預付費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在重要事項告知方面,健身場所若為租賃場所,企業應明確告知消費者該健身場所的租賃期限等信息。在退費方式方面,按消費者繳費原路徑退回。
為了預防因沖動消費引發的退費糾紛,合同設置了7天冷靜期。消費者自簽署合同的次日起,有7天冷靜期,冷靜期期間,在未開卡使用健身服務的情況下,有權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企業對消費者退費申請確認后,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返還全部預付費用。
合同還明確了違約責任。7天冷靜期外,因一方違反合同約定,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違約方應承擔一定的違約金,雙方可以商定違約金的比例,但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給對方造成損失的30%。
關注2
朝陽推廣“預存寶” 入駐企業已超過440家
今年1月份,朝陽區市場監管局聯合農業銀行(601288,股吧)推出了“朝陽預存寶”資金監管平臺,由銀行對經過平臺流轉的預付費資金進行100%監管,有效降低企業惡意卷錢跑路風險,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形成了具有朝陽特色的資金監管模式。
“朝陽預存寶”資金監管平臺具備單用途卡發行管理、預收資金清結算、交易記錄保存、預收資金余額、消費者信息查詢等功能。商家將其全部預付費產品或者部分預付費產品接入“朝陽預存寶”平臺,銀行對經過平臺流轉的預付費資金進行100%監管。當消費者付款時,資金自動轉入銀行資金存管賬戶,只有當消費者在商家消費并現場核銷后,銀行才將當筆費用劃轉至商家結算賬戶。
6月13日,朝陽區市場監管局企業信用科副科長李振先介紹,平臺建立之初,只有48家企業入駐平臺,到目前,已經有超過440家企業入駐了,涵蓋教育培訓、體育健身、美發美容、餐飲,超市零售,洗染等行業。
“我們從去年開始試點,在征求一些企業的意見時,部分企業尤其是大型連鎖企業,對資金監管平臺還是很支持的。”李振先說,平臺采取自愿原則入駐,為幫助入駐該平臺的企業更好地發展,朝陽區市場監管局還聯系了美團、大眾點評等平臺,為上述企業免費打標,消費者在美團等平臺搜索到上述企業時,可以看到該企業有“朝陽預存寶入駐企業”的標注。另外,入駐企業在向銀行貸款時,也會享受到銀行的優先政策。
為有效解決預付式消費退費難問題,朝陽區成立預付費清理整治專項工作組,多個部門制定了集中辦公、要情會商、聯合約談等工作機制,統籌推進預付費清理整治專項工作。2021年1至4月,朝陽區開展跨部門聯合執法19次,關停取締無證機構16所,針對嗨學網、合聯勝教育、百合佳緣、猿輔導等違法違規企業作出行政處罰,累計164萬元。
關注3
豐臺構筑風險“防火墻” 設經營主體信息公示欄
今年1到5月份,豐臺區市場監管局共接到各類預付消費類訴求3005件,占全局接訴即辦總量(18356件)的16.37%。豐臺區市場監管局建立了“主動治理未訴先辦”長效機制,構筑風險“防火墻”。一方面加強對經營者的法規教育,另一方面督促大型商業綜合體加強對預付式經營主體的管理,推進預付費經營主體信息公示制度。
在重點預付費經營主體的經營場所,設立信息公示欄,公示企業名稱、經營場所租期、“加盟”“連鎖”“直營”經營模式、投訴電話等信息,消費者還可以掃描“二維碼”快速了解企業信用信息等情況,據此謹慎選擇預付式消費。
同時,在預付式消費行業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指導經營者在銷售預付卡券時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制作了“預付式消費風險告知書”,引導經營者在簽訂合同之前,主動履行風險提示告知義務,確保消費者知曉并認可服務章程和服務合同內容。
在強化信用約束方面,適時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對合同、廣告、消費維權等重點事項實施全覆蓋檢查。目前,已開展兩輪次教育培訓預付費企業抽查,其中6戶主體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
試點“小額預付費保證金先行賠付”制度,在重點商業綜合體推行預付費保證金制度。商業綜合體結合自身情況,與預付費的企業自愿簽訂相關合同,并對相關主體收取相應的保證金。當消費者遇到小額預付費糾紛或預付費“小余額”退費糾紛等問題時,經營者故意拖延處理或者無理拒絕賠付時,可由綜合體管理方依據相關合同進行先行賠付。
從數據上看,1-5月,豐臺區市場監管局處理相關預付費投訴的解決率和滿意率,分別從2020年的59.08%和77.21%提高到現在的73.7%和85.37%。
新京報記者 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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