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7月16日電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水利部和農業農村部16日聯合發布了《關于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通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要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強化農業用水剛性約束,健全農業節水激勵機制,推動農業用水方式由粗放向節約集約轉變,助力優化水資源配置格局、提高水資源承載能力。
《通知》指出,要著力完善農業水價形成機制。統籌研判水價提高、用水量下降、省工省時、增產增收對農業生產成本收益的綜合影響,在農民可承受的前提下,把握好水價調整的時度效,積極穩妥做好水價調整工作。2016年以來未開展過成本監審的大中型灌區骨干工程,應在2022年底前完成監審工作;其他實行政府定價的農田水利工程和設施,應在2023年底前完成監審工作。在此基礎上,要扎實開展水價承受能力測算,科學制定價格調整方案。具備條件的地區要全面建立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按照適度從緊的原則及時修訂用水定額,并合理制定階梯和加價幅度,切實增強農民水商品意識。
《通知》強調,要進一步健全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發揮好中央財政水利發展資金對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支持作用,支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中央財政水利發展資金主要用于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將各地是否按要求使用資金支持改革作為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評價結果在下一年度資金分配時予以體現。多渠道籌集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資金,加大改革支持力度,有條件的地區要將獎補資金納入財政預算。進一步完善獎補機制設計,缺水地區要優先采取“一提一補”的方式,在合理調整水價的同時,對定額內用水提價部分向用水主體發放補貼,并對節水的部分以資金獎勵、水權回購、節水設施購置獎補等多種形式給予獎勵,調動農民節水積極性。
此外,《通知》要求持續優化工程建設和管護機制。加快供水計量體系建設,大中型灌區要在實現產權分界點計量供水的基礎上,進一步合理細化計量單元,按照與當地財力相匹配的原則配備計量設施,為按水量計收水費創造條件。研究解決農民用水合作組織面臨的突出問題,引導協會規范發展,切實發揮作用。因地制宜創新工程設施管護模式,壓實管護責任、降低管護成本、提升管護水平。水利、農業農村部門要組織加強農田水利工程運行維護的監管。
《通知》還提到,不斷強化用水管理機制。嚴格落實農業灌溉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將用水總量逐級細化分解,明確水權,有條件的地區要加快推動農業水權交易,積極探索跨行業轉讓,最大限度發揮水資源價值。大力推廣管灌、滴灌等節水灌溉方式和水肥一體化等農業節水技術,實現設施節水、技術節水與管理節水的有機協同。(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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